克隆承兑汇票犯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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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照规定,如果克隆承兑汇票是属于伪造,变造票据。这些都是属于票据诈骗罪,针对于票据诈骗罪,一般来说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会按照其所涉案的金额来进行罚款,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
克隆承兑汇票犯什么罪?

属于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票据诈骗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票据诈骗罪的主体。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六种行为方式: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此项犯罪。(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

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过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还包括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作废的票据。同上述第一种情形一样,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也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已经作废的。

(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

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冒用”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指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票据,如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的票据,或者明知是以上述手段取得的票据,而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二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或者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三是指用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或者捡拾他人遗失的票据进行使用,骗取财物的行为。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这里所说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发的支票上加盖的与其预留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的印鉴不一致的财务公章或者支票签发人的名章。“与其预留印鉴不符”,可以是与其预留的某一个印鉴不符,也可以是与所有预留印鉴不符。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据的当事人之一,是依法定方式制作汇票、本票并在这些票据上签章,将汇票、本票交付给收款人的人。出票人签发汇票、本票时,必须具有可靠的资金保证。这里的“资金保证”,是指票据的出票人在承兑票据时,具有按票据支付的能力,它既包括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又包括出票人从出票时起就具有支付能力。

票据是属于银行甚至于是国家所进行下发的相关凭证性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进行伪造,变造来进行使用,尤其是对大数额,大金额的票据来进行兑换,都是属于严重的票据诈骗罪行为只要是涉及到该种行为将会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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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贴现是不是犯法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在法律上是一个比较模糊的界定犯法行为,具体判刑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1、现行刑法及“非法经营罪”相关的12条司法解释未规定民间“票据贴现”为犯罪。  
《刑法》第225条及“非法经营罪“相关的12个司法解释未将“票据贴现”列举为犯罪行为。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规定“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论处”。该修正案列举了非法从事“证劵”“保险”“期货”业务均属于构成非法经营罪之行为,而对非法“票据贴现”未列举。  
2、行政法规将“票据贴现”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  
1998年7月13日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票据贴现的,为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2009年11月26日作出《关于对倒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  
该批复规定“此类与他人串通注册成立公司,伪造贸易合同,虚构贸易背景,从银行开出多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倒卖,及从他人手中购买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倒卖,从中牟利的行为,数额巨大,严重扰乱正常的票据管理秩序,可以认定为刑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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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承兑汇票兑现需要交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承兑汇票兑现不需要交税;  二。承兑汇票即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与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在同城和异地均可使用。  2.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适用于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三资企业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其他法人和个人不得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若要兑换现金,应注意:  
(1)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资金时,可持到期的承兑汇票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凭证”一式五联。
第一联代申请书,由银行作贴现付出传票;
第二联收入凭证,由银行作贴现申请人账户收入传票;
第三联收入凭证,由银行作贴现利息收入传票;
第四联收款通知,由银行给贴现申请人的收款通知;
第五联到期后由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收入传票。  
(2)贴现的期限一律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贴现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贴现利率按现有同档次信用贷款利率上浮3%执行。  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贴现利息=票面到期值×贴现天数×贴现率  实付贴现金额=票面到期值-贴现利息  
(3)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向承兑人收取票款。如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除按规定收取罚款外,应立即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贴现银行,贴现银行从贴现申请人账户内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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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事承兑汇票贴现是否犯法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在法律上是一个比较模糊的界定犯法行为,具体判刑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1、现行刑法及“非法经营罪”相关的12条司法解释未规定民间“票据贴现”为犯罪。  
《刑法》第225条及“非法经营罪“相关的12个司法解释未将“票据贴现”列举为犯罪行为。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规定“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论处”。该修正案列举了非法从事“证劵”“保险”“期货”业务均属于构成非法经营罪之行为,而对非法“票据贴现”未列举。  
2、行政法规将“票据贴现”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  
1998年7月13日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票据贴现的,为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2009年11月26日作出《关于对倒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  
该批复规定“此类与他人串通注册成立公司,伪造贸易合同,虚构贸易背景,从银行开出多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倒卖,及从他人手中购买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倒卖,从中牟利的行为,数额巨大,严重扰乱正常的票据管理秩序,可以认定为刑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活动。
个人从事承兑汇票贴现是否犯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在法律上是一个比较模糊的界定犯法行为,具体判刑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1、现行刑法及“非法经营罪”相关的12条司法解释未规定民间“票据贴现”为犯罪。  
《刑法》第225条及“非法经营罪“相关的12个司法解释未将“票据贴现”列举为犯罪行为。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规定“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论处”。该修正案列举了非法从事“证劵”“保险”“期货”业务均属于构成非法经营罪之行为,而对非法“票据贴现”未列举。  
2、行政法规将“票据贴现”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  
1998年7月13日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票据贴现的,为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予以取缔。  
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2009年11月26日作出《关于对倒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  
该批复规定“此类与他人串通注册成立公司,伪造贸易合同,虚构贸易背景,从银行开出多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倒卖,及从他人手中购买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倒卖,从中牟利的行为,数额巨大,严重扰乱正常的票据管理秩序,可以认定为刑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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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有什么区别?
不同点:1、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是企业承兑的。2、信用不同。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信用。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信用。3、付款人不同。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一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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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解付时发现该承兑汇票在出票时日期填写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承兑日期既不是出票日期 也不是到期日期,是银行承诺无条件付款的日期。理论上一般是出票人先出票 然后持票人去银行承兑?到期后银行付款,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 企业开出的票据一般都是银行先承兑的 这样持票人心里才塌实。见票即付的票据 ,说明银行见到票就会给你钱 那就不用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延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义务;票据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由于有银行担保,所以银行对委托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单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况下会要求企业存入票据金额等值的保证金至票据到期时解付,也有些企业向银行存入票据金额百分之几十的保证金,但必须银行向企业做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信用额度,如果没有银行授信是没有开据银行承兑汇票资格的。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作为底卡进行保存; 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 第三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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