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再次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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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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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再次给员工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说明申请的理由,伤病的情况,申请的时间,要提供工伤认定书,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就诊病历,化验报告。
申请工伤再次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工伤再次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

当事人一般不可以再次申请工伤鉴定,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推翻原工伤结论;如果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再次申请鉴定,手续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申请表等资料;资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60日内作出结论。

二、劳动者工伤定残后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再次申请工伤鉴定,需要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员工受工伤定残之后,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些费用按照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就可以,还能够获得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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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重新鉴定要把握什么原则
由于行政鉴定结论具有一定行政性特征,因而对当事人对行政鉴定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的要慎重处理,可把握以下原则:
(1)如果当事人是对行政机关依据行政鉴定结论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告知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2)当事人只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的,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鉴定结论为药品、产品、工程等存在质量问题,当事人对此有异议,认为没有质量问题,要求重新鉴定的,如果经审查鉴定不存在瑕疵情形,一般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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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期内工资怎么算?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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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
以上是工伤鉴定再次申请鉴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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