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退补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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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员工辞退补偿时间从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开始。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第47条当中明确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来进行计算的,比如说在另外单位工作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报酬。
员工辞退补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员工辞退补偿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员工辞退补偿时间从解除劳动合同时候开始。辞退劳动者要给予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从解除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是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劳动者的话,那么首先是需要由劳动者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比如说可以通过诉讼或者是通过调节仲裁等相关的方式,其次就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的话,需要支付赔偿或者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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