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权益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非全日制用工权益是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还有就是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实际上是有一些特殊的规定的,可以和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权益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用工权益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权益是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还有就是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享有上述权利时,还有相关特殊规定:

(1)、可以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不得约定试用期;

(3)、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但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二、非全日制用工要交社保么?

(1)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如:自己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

(2)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应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全日制用工的方式和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而且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显著的区别的,比如说非全日制的用工实际上就是可以和几个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这和全日制用工不一样。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全日制用工权益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6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如何甄别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呢
劳动者在同一单位每周累计工作时间的不同,此为非全日用工的必要条件。因此,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协议非全日制用工,但只要超过法定规定的工作时间,即为全日制用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什么是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是非全日制的员工,但是我看我自己的工作其实跟那些全日制的差不多,咨询下非全日制用工具体形式
[律师回复]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
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差的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可以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95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朋友是非全日制的员工,但是他自己老是想着会有什么好处给他,咨询下非全日制用工福利
[律师回复]
1. 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
尽管《劳动合同法》从日、周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用工模式进行界定,该标准从字面意义角度明确清晰,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诸多模糊和问题,继而引发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诱发这一风险的因素有:
(1)未订立非全日制用工书面协议,同时缺乏考勤记录等其他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应证据;
(2)不清楚非全日制用工的界限,因“加班”等原因导致日、周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限,不慎超出法律边界;
(3)滥用非全日制用工,以“经常加班”等手段延长工作时间,行全日制用工之实。
一旦认定为全日制用工,就存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风险。
2. 侵权或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等法律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能同时与数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甚至这些单位之间有可能存在竞争关系。如果不加强用工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也有被泄露的法律风险。
3. 未能购买或无法购买工伤保险需承担工伤待遇的法律风险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要求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劳资关系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具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基于非全日制用工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增减调整方便,许多单位未将非全日制劳动者纳入单位人力资源库,忽视相应的工伤保险缴纳义务,或者是当地的社保政策限制,无法单独购买工伤保险,同时,部分劳动者为获得更多报酬也不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此种情形下,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标准向工伤者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全日制职工和非全日制职工的区别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是公司的非全日用工,我想知道一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怎么区分的?
[律师回复] 怎么区分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时间不同。
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时,每周工作六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规定看,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

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按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除工伤保险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则不是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

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也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以上是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回答。
我朋友是非全日制的员工,最近他发现很多都是全日制的,比较好奇,咨询下非全日制用工属于了
[律师回复]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
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差的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可以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5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什么是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非全日制用工权益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