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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纠纷怎么申请法院调解?
1、书写拆迁纠纷调解申请书。
二、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三、拆迁纠纷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复议?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四、拆迁纠纷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房屋拆迁纠纷也不是必须申请法院调解,根据造成拆迁纠纷的具体情况,也可以请当地政府部门调解处理,因为政府部门是有义务监督房屋拆迁工作的。此外,申请法院调解拆迁纠纷要有正当理由,例如征地主管部门制定好的征地决定就不可以调解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