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休病假期间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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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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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首先要看当事人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是有约定,那么是不能够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所在具体职位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果当事人的病假是在两个月之内,那么通常都是可以拿到原工作岗位的约定工资的,除非是超过了这个规定的日期,才会有扣除。
职工休病假期间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扣绩效是属于合法的,首先员工的绩效是根据员工工作情况而给予员工的奖励性待遇,在达标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领取,员工请假没有工作,那么就没有绩效工资。第二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有法律规定,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80%。所以没有扣员工的基本工资就可以了。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所以具体职工请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放,还是要看职工的请病假的具体时间,如果职工只是请个一两天的病假,这种情况是不能够扣除职工的工资的,除非是职工请的不是病假,而请的是事假。而且就算职工是请病假,那么他在规定的两个月的医疗期之内,是能够拿到原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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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休病假的工资发放标准是由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内部规定来决定的。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法律规定:1.病假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获得病假工资。2.休假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工资应当按照正常的工资支付。若对休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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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1、计算出每天的工资。2、病假四天只发放80%。3、月工资减去四天的20%,就是应该发放的工资。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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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病假最长可休多长时间病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律师回复]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公司规定病假要休年休假,请病假要不要先休年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已经确认了病假,分三种情况说明: 1、在单位统筹安排的年休假之前发生的病假:不能先用年休假来充抵。理由:病假是病假,年休假是年休假,两个假别是不一样的,病假有待遇(病假工资),年休假是带薪的,如果病假先用年休假来充抵,就相当于剥夺了员工享受病假的权利。 2、正好在年休假期间,发生的病假,只能是按年休假来处理。即:如果正好在五天的年休假里面,正好是有其中的四天生病了,那只能是按年休假处理,不会再另给四天的年休假(而四天是病假工资)。 3、若职工当年的病假累计达到某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8条的规定,,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职工治病休息的时间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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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怎么发放?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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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为重感冒休了两个多星期的假了,我想咨询一下在职职工休病假工资如何发放的呢
[律师回复] 第
一,关于在职职工休病假工资如何发放的问题首先要看是否在医疗期内。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汁病休时间计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
二,医疗期内如果没有约定工资,国家的规定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
三,如果在医疗期内结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超出医疗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按照服务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综合以上分析,如果你是在一家单位工作了25年,那么最长的医疗期是24个月,在两年半内累计休完。如果没有在两年半年休完24个月的医疗期,那么可以继续享受医疗期待遇。如果两年时间还不能看好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25个月的工资(你的工资不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高出的话按照上年度当地平均月工资三倍补偿12个月)。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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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是第一次休病假,不知道这个是不是有固定的流程,怎么休病假才是合理的休病假流程?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内生病的话是可以请病假的,且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休病假是由工资的,且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能够享受的最长的病假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1.首先,身体不舒适的时候就应该去医院进行就诊,并且进行相关方面的化验检查,这样便于了解自己的健康,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医生根据你的症状和检查结果做出疾病的诊断,从而为你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案。
2.医生在给你诊断的时候,会书写病历记录,那上面会详细的记录里本次发病的症状、发病经过、有无伴随症状、化验结果、相关检查以及治疗方法。这些资料你都需要保管好了,这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3.在为自己进行治疗的时候,如果病假还来不及办理,你可以先电话联系你的上级,说明一下你的情况,然后可以委托你的朋友或是家人来帮你办理病假休息,这个时候,自己的身体时最重要的,病假是次要的。
4.自己看病的资料都准备好以后,这个时候你可以向你的主治医师提出开具病假条休息的要求,因休假的日期不一样,开具病假的医师职称也不一样,短期的比如7天的,主治医师就可以了,时间长一点的就需要高级职称医师来开具。
5.医师将你的疾病诊断书写好以后,会写出建议休息多少天的假期,这个就是你休假的天数,这个时候,你可以把这张证明交给你的领导签字,表明同意你的休假。你还需要向负责你这个部门的领导签字完才行。
6.最后一步,就是拿着你的病假条到负责给你进行工作核算的地方审核,并换取一张另外的一张证明你休假的文件交到你的科室,这样,你的请假手续才算完善。接下来你就可以安心的治疗疾病,尽快回复健康,等待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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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病假工资的具体支付标准通常与职工的工龄和本单位工作年限有关。一般而言,工龄越长,支付的比例越高。具体来说: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支付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支付本人工资的70%;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支付本人工资的80%;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支付本人工资的90%;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支付本人工资的100%。若对病假工资发放标准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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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的时候,是否有调休,病假的时候算休假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病假工作规定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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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乘以病假工资比例乘以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息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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