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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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下班途中如果是受到非本人的原因而发生的事故那么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在发生伤情时就需要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获得认定的结果才能享受到该有的待遇,如果本人属于主责任方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高法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就两个核心原则:合理时间、合理路线。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的认定是非常的严格,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能获得相关的工伤待遇,在发生事故之后可以由本人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由单位申请,只要能确定是属于工伤,那么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所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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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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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请问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判定工伤的条件
[律师回复]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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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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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上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对于上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碰到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该怎么办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一职工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但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当地人保部门根据“有利推定”原则认定其为工伤。
2010年11月26日早晨5时55分,张某去单位上班,途经场中路江杨南路口时,被一辆燃气助动车撞倒,经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脑外伤后精神障碍。交通事故另一方当事人罗某当场报案,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但未对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后经主持调解,张某与罗某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达成《民事调解书》,罗某自愿承担本次交通事故65的主要赔偿责任。
事后,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不是工伤。主要理由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能得出张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结论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中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罗某自愿承担的是本次交通事故65的主要赔偿责任,而非交通事故责任。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认定为工伤。主要理由是:虽然《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区分,但这起交通事故是当场报案,且交警部门也到现场调查并出具相关证明,因此这起交通事故的真实性无异议《民事调解书》上双方当事人所确认事项应视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罗某自愿承担本次交通事故65的主要赔偿责任,可以得出其是事故主要责任方用人单位未提供证据证明张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利推定原则,推定张某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最终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
用人单位不服提出上诉,一审、二审维持工伤认定决定。一审认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受理用人单位的申请后,经对有关情况的调查,根据《民事调解书》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属事实清楚、合理有据。二审认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用人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张某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民事调解书》等证据,认定张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对张某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并无不当,故维持工伤认定。
记者了解到,《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认定工伤的案件数量有所上升,很大一部分是非机动车事故。与机动车事故相比,非机动车数量更多,事故频率更高,路况更复杂,处于交通摄像头拍摄盲区的可能性更大。加上如果现场无目击证人,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的难度增大,就可能出现本案中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如果本案事发时没有报警,申请认定工伤时拿不出《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和《民事调解书》,估计将是另一种结果。因此提醒读者,上下班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最好当场报警。
上班途中滑倒受伤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从宿舍去往工作场所,算上下班途中,但是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只能是非个人主要原因的交通意外,摔倒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因为酒店楼梯有水导致的人身伤害,酒店应当负责人;这个不构成工伤认定,但是可以认定为损害人身伤害,具体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扩展资料:关于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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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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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为工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为工伤?问题解答如下,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不能索赔。
从以下法条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你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
医疗期待遇1、病假工资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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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宿舍途中受伤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职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可申请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虽然劳动者是在上班途中摔倒受伤,但是其中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将摔倒致伤归与工作原因,不能认定为工伤。
李某住在太原市朝阳街。11月25日,太原刚下过一场雪。7时许,她照常到公交车站乘坐836路去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班。眼看一辆公交车从身边经过,她跑了几步追赶。当天路面结冰,一不留神,李某滑倒在地,疼得爬不起来,到医院后,被诊断为尾椎骨骨折。
记者了解到,李某已出院,但伤筋动骨一百天,她只能待在家里休养。看着婆婆一边忙着照顾病倒在床的公公,又得伺候自己和孩子,心里很不是滋味。
自己滑倒,不算工伤
李某的情况是否可认定为工伤 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有认定为工伤的可能,但雪天路滑发生的事故,并非都算工伤。
李某是自己单方面滑倒,并非交通事故,这样的情况一般不算工伤。上班途中发生事故,申请认定工伤,首先得是交通事故。同时,申请者必须出具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且需证明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如果申请者负主要责任,则不能申请认定。像走路滑倒或因路滑骑自行车摔伤的,因不算道路安全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般不会为此出具责任认定书。没有责任认定书就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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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日工上下班途中受伤能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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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上班途中开车受伤是否算工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班途中开车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职工开车上班若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则应算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面包括四层含义:
①“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
②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③此种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既包括公路、城市街道、也包括胡同(里巷)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④事实依据是职工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由于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法规只对“交通事故”作了规定,而未对“机动车事故”作出规定,因此,“交通事故”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机动车事故”只是一个事实概念。
上下班途中搭车受伤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上下班途中搭车受伤算工伤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不能索赔。
从以下法条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你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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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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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上下班途中搭车受伤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上下班途中搭车受伤算工伤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不能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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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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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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