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纠纷的诉讼费是10元,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四项 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费是10元,没有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纠纷按照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不能直接起诉,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缴纳以下诉讼费: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工伤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工伤赔偿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产生工伤赔偿纠纷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产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3、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工伤赔偿金怎么计算?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赔偿金,用人单位和员工对工伤赔偿是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劳动合同,工伤致残的,还需要提供工伤伤残鉴定报告等有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