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签订劳务合同是合法的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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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和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因此,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自然签劳务合同就是合法的。但要是公司与员工之间本身应认定未劳动关系,却签劳务合同,此时就不合法。
公司只签订劳务合同是合法的么

一、公司只签订劳务合同是合法的么

公司和员工签劳务合同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因此,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自然签劳务合同就是合法的。但要是公司与员工之间本身应认定未劳动关系,却签劳务合同,此时就不合法。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同时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二、公司和员工之间,如何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有些公司就故意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认为这样就不属于劳动关系,实际上判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可不仅仅是看签的什么合同,还要看以下劳动关系认定的关键要素!

1、公司和员工符合主体资格。

这个和前面说的一样,是基本前提,也就是说一方是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无论是普通的公司还是个体户,而另外必须是自然人,也就是员工个人。也就是说,公司和公司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是不能属于劳动关系的,比如是公司和个人之间。

2、公司对员工制定了制度并要求员工遵守,而员工也受公司的管理。

对于这个,很多人一看就明白了,比如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固定班次上下班,要求员工打卡考勤,制定了一系列需要员工遵守的制度,并且员工是按公司的要求在进行工作。

3、员工给公司提供了劳动,公司提供了劳动报酬,并且这个劳动是公司安排的

这个要结合上面第二点来看,简单的说,员工做的所有事情从开始到结束,都是公司在管理和要求,并且公司最终支付了劳动报酬。

这一点可能和劳务关系容易弄混,但劳务关系中,一方给另外一方的报酬,则不会符合这要求。劳务关系中,更多的是以“达成什么结果”来约定,而不会约束过程和员工的一般行为。

4、员工提供的劳动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项目,也就是说员工所提供的劳动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举个例子,一个生产玩具的工厂,员工做的事情是给玩具打螺丝、喷油、组装玩具,这就是属于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而如果一个员工做的事打扫卫生,则就不是。当然,这只是评判标准之一,但不是唯一评判的标准。

总的来说,判断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并非只看签订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还得看劳动关系认定的要素,以及实际当中产生的事实和证据。用人单位以为和员工签了劳务合同,两者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节省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只能使自己处于违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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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菜品、服务。  
2.要求乙方在甲方用餐期间保证环境的整洁、卫生。 
3.付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正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甲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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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合同约定结算用餐费用。若给乙方设施设备、餐具等造成损失的,应在结帐时一并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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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有义务对其允许的甲方用餐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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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在乙方处就餐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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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变更订餐主要事项而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乙方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允许在餐厅中擅自布展的,应及时清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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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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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商务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务谈判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赢原则; (二)平等原则; (三)合法原则; (四)时效性原则; (五)最低目标原则。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增加利润一般有三种方法: 1、增加营业额; 2、降低成本; 3、谈判。 第一种方法,增加营业额,它最直接,但也最难。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夺市场份额本身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而且增加营业额往往也会增加费用,比如员工工资、广告费、业务员提成等等。所以可能企业的营业额增加很多,但扣除费用以后发现,利润却没怎么增加。 第二种方法,降低成本。一般来说,企业降低成本的空间是有限的,降到一定程度就再也没法降了;而且降低成本还有可能降低产品的品质,反而损害了公司的长远利益。 第三种方法,谈判。通过谈判,尽量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一买一卖之间,利润就出来了。它是增加利润最有效也是最快的办法,因为谈判争取到的每一分钱都是净利润!商务谈判三部曲的概念,即谈判的步骤应该为申明价值(l imigvlue),创造价值(Cretigvlue)和克服障碍(Over ig rierstogreemet)三个进程。 1、申明价值。此阶段为谈判的初级阶段,谈判双方彼此应充分沟通各自的利益需要,申明能够满足对方需要的方法与优势所在。此阶段的关键步骤是弄清对方的真正需求,因此其主要的技巧就是多向对方提出问题,探询对方的实际需要;与此同时也要根据情况申明我方的利益所在。因为你越了解对方的真正实际需求,越能够知道如何才能满足对方的需求;同时对方知道了你的利益所在,才能满足你的需求。 2、创造价值。此阶段为谈判的中级阶段,双方彼此沟通,往往申明了各自的利益所在,了解了对方的实际需要。但是,以此达成的协议并不一定对双方都是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利益在此往往不能有效地达到平衡。即使达到了平衡,此协议也可能并不是最佳方案。因此,谈判中双方需要想方设法去寻求更佳的方案,为谈判双方找到最大的利益,这一步骤就是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阶段,往往是商务谈判最容易忽略的阶段。 3、克服障碍。此阶段往往是谈判的攻坚阶段。谈判的障碍一般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谈判双方彼此利益存在冲突;另一个是谈判者自身在决策程序上存在障碍。前一种障碍是需要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客观原则来协调利益;后者就需要谈判无障碍的一方主动去帮助另一方顺利决策。[编辑本段]商务谈判中的八字真言谈判能力在每种谈判种都起到重要作用,无论是商务谈判、外交谈判,还是劳务谈判,在买卖谈判中,双方谈判能力的强弱差异决定了谈判结果的差别。对于谈判中的每一方来说,谈判能力都来源于八个方面,就是NOTRICKS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八个单词——ee d,optios,time,reltioships,ivestmet,credibity,kowledge,skills.NOTRICKS中的“N”代表需求(eed)。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谁的需求更强烈一些如果买方的需要较多,卖方就拥有相对较强的谈判力,你越希望卖出你的产品,买方就拥有较强的谈判力。NOTRICKS中的“O”代表选择(optios)。如果谈判不能最后达成协议,那么双方会有什么选择如果你可选择的机会越多,对方认为你的产品或服务是唯一的或者没有太多选择余地,你就拥有较强的谈判资本。T代表时间(time)。是指谈判中可能出现的有时间限制的紧急事件,如果买方受时间的压力,自然会增强卖方的的谈判力。NOTRICKS中的“R”代表关系(reltioship)。如果与顾客之间建立强有力的关系,在同潜在顾客谈判时就会拥有关系力。但是,也许有的顾客觉得卖方只是为了推销,因而不愿建立深入的关系,这样。在谈判过程中将会比较吃力。I代表投资(ivestmet)。在谈判过程中投入了多少时间和精力为此投入越多、对达成协议承诺越多的一方往往拥有较少的谈判力。C代表可信性(credibity)。如果潜在顾客对产品可信性也是谈判力的一种,如果推销人员知道你曾经使用过某种产品,而他的产品具有价格和质量等方面的优势时,无疑会增强卖方的可信性,但这一点并不能决定最后是否能成交。K代表知识(kowledge)。知识就是力量。如果你充分了解顾客的问题和需求,并预测到你的产品能如何满足顾客的需求,你的知识无疑增强了对顾客的谈判力。反之,如果顾客对产品拥有更多的知识和经验,顾客就有较强的谈判力。S代表的是技能(skill)。这可能是增强谈判力最重要的内容了,不过,谈判技巧是综合的学问,需要广博的知识、雄辩的口才、灵敏的思维……总之,在商业谈判中,应该善于利用“NOTRICKS”中的每中力,再加上NOTRICKS。在谈判方面,律师是具有优势的:1、律师有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由于职业特点,律师经常要做的工作就是谈判,如在法庭调解阶段需要谈判,庭外和解阶段需要谈判,帮助他人调解解决纠纷需要谈判,律师还经常要帮助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等等。所以,律师一般都有比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谈判桌上很重要的是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较量,而法庭是特别锻炼人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地方,律师经常接受这种锻炼,所以比较适合参加谈判。同时,谈判时口头表达能力很重要,这点通常也是律师的强项。2、相对超脱的地位可实现“旁观者清”律师参与商务谈判,可以避免将当事人情绪带入谈判场合而过分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即所谓“当事者迷,旁观者清”。而且,律师经历各种复杂、棘手的事情比较多,看问题相对比较理性和透彻,有利于在谈判中看清局势,冷静地进行分析和判断。谈判过程中,人们往往习惯于关注自己这一方的弱势以及所承受的压力,常常看不到对方的弱势和压力点,看不到自己的谈判筹码,从而可能在谈判过程中变得被动。而有“旁观者”律师帮忙分析和提醒,委托人就能更准确地把握整个谈判的局势。3、律师和委托人相互配合,可以尽量争取最大利益谈判学中有一种非常著名的策略叫“黑白脸”策略。例如,假设卖方声称底价是100万元,买方觉得价格很不错,想试图再讨价还价,但又怕一不小心失去了这桩买卖,怎么办如果买方聘请了一位代理律师,这位代理律师就可以表示愿意支付这个数额但同时又表示缺乏授权,从而获得与委托人一起更为全面地考虑所处情况的宝贵时间和机会。反之,在某些谈判场合,代理律师也可以用一种强硬的、甚至令人反感的方式给对方施加压力,最终由委托人出面打圆场,并以与代理律师相比更令人愉快的方式达成协议。这种策略既可以有效地向对方施压,又不会导致激烈冲突。著名的房地产投资人唐纳·川普就把这个策略运用得非常纯熟。他一般先让律师出面和对方慢慢磨,磨得对方快要疯了,他才出面。他一来就假意把律师训一通:“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史密斯先生是我们的重要客户,有些利益跟别人可以争,跟他不能争。”然后对客户说:“不好意思啊,这个律师不懂事。”然后让谈判及合作变得愉快、顺利。实践中代理律师可以与委托人配合实施各种各样的策略,帮助委托人清楚地表达各种利益,协调当事方的不同需求,提供和取舍备选方案,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4、律师的身份和专业知识对谈判很有帮助在谈判中,身份和头衔本身就具有影响对方的力量。律师的身份及专业知识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此外,商务谈判的主要目的是合作,在谈判成功之后签协议时如果有律师把关,也能让企业规避很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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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商务谈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务谈判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赢原则; (二)平等原则; (三)合法原则; (四)时效性原则; (五)最低目标原则。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增加利润一般有三种方法: 1、增加营业额; 2、降低成本; 3、谈判。 第一种方法,增加营业额,它最直接,但也最难。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争夺市场份额本身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而且增加营业额往往也会增加费用,比如员工工资、广告费、业务员提成等等。所以可能企业的营业额增加很多,但扣除费用以后发现,利润却没怎么增加。 第二种方法,降低成本。一般来说,企业降低成本的空间是有限的,降到一定程度就再也没法降了;而且降低成本还有可能降低产品的品质,反而损害了公司的长远利益。 第三种方法,谈判。通过谈判,尽量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一买一卖之间,利润就出来了。它是增加利润最有效也是最快的办法,因为谈判争取到的每一分钱都是净利润!商务谈判三部曲的概念,即谈判的步骤应该为申明价值(l imigvlue),创造价值(Cretigvlue)和克服障碍(Over ig rierstogreemet)三个进程。 1、申明价值。此阶段为谈判的初级阶段,谈判双方彼此应充分沟通各自的利益需要,申明能够满足对方需要的方法与优势所在。此阶段的关键步骤是弄清对方的真正需求,因此其主要的技巧就是多向对方提出问题,探询对方的实际需要;与此同时也要根据情况申明我方的利益所在。因为你越了解对方的真正实际需求,越能够知道如何才能满足对方的需求;同时对方知道了你的利益所在,才能满足你的需求。 2、创造价值。此阶段为谈判的中级阶段,双方彼此沟通,往往申明了各自的利益所在,了解了对方的实际需要。但是,以此达成的协议并不一定对双方都是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利益在此往往不能有效地达到平衡。即使达到了平衡,此协议也可能并不是最佳方案。因此,谈判中双方需要想方设法去寻求更佳的方案,为谈判双方找到最大的利益,这一步骤就是创造价值。创造价值的阶段,往往是商务谈判最容易忽略的阶段。 3、克服障碍。此阶段往往是谈判的攻坚阶段。谈判的障碍一般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是谈判双方彼此利益存在冲突;另一个是谈判者自身在决策程序上存在障碍。前一种障碍是需要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客观原则来协调利益;后者就需要谈判无障碍的一方主动去帮助另一方顺利决策。[编辑本段]商务谈判中的八字真言谈判能力在每种谈判种都起到重要作用,无论是商务谈判、外交谈判,还是劳务谈判,在买卖谈判中,双方谈判能力的强弱差异决定了谈判结果的差别。对于谈判中的每一方来说,谈判能力都来源于八个方面,就是NOTRICKS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八个单词——ee d,optios,time,reltioships,ivestmet,credibity,kowledge,skills.NOTRICKS中的“N”代表需求(eed)。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谁的需求更强烈一些如果买方的需要较多,卖方就拥有相对较强的谈判力,你越希望卖出你的产品,买方就拥有较强的谈判力。NOTRICKS中的“O”代表选择(optios)。如果谈判不能最后达成协议,那么双方会有什么选择如果你可选择的机会越多,对方认为你的产品或服务是唯一的或者没有太多选择余地,你就拥有较强的谈判资本。T代表时间(time)。是指谈判中可能出现的有时间限制的紧急事件,如果买方受时间的压力,自然会增强卖方的的谈判力。NOTRICKS中的“R”代表关系(reltioship)。如果与顾客之间建立强有力的关系,在同潜在顾客谈判时就会拥有关系力。但是,也许有的顾客觉得卖方只是为了推销,因而不愿建立深入的关系,这样。在谈判过程中将会比较吃力。I代表投资(ivestmet)。在谈判过程中投入了多少时间和精力为此投入越多、对达成协议承诺越多的一方往往拥有较少的谈判力。C代表可信性(credibity)。如果潜在顾客对产品可信性也是谈判力的一种,如果推销人员知道你曾经使用过某种产品,而他的产品具有价格和质量等方面的优势时,无疑会增强卖方的可信性,但这一点并不能决定最后是否能成交。K代表知识(kowledge)。知识就是力量。如果你充分了解顾客的问题和需求,并预测到你的产品能如何满足顾客的需求,你的知识无疑增强了对顾客的谈判力。反之,如果顾客对产品拥有更多的知识和经验,顾客就有较强的谈判力。S代表的是技能(skill)。这可能是增强谈判力最重要的内容了,不过,谈判技巧是综合的学问,需要广博的知识、雄辩的口才、灵敏的思维……总之,在商业谈判中,应该善于利用“NOTRICKS”中的每中力,再加上NOTRICKS。在谈判方面,律师是具有优势的:1、律师有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由于职业特点,律师经常要做的工作就是谈判,如在法庭调解阶段需要谈判,庭外和解阶段需要谈判,帮助他人调解解决纠纷需要谈判,律师还经常要帮助客户进行商务谈判,等等。所以,律师一般都有比较丰富的谈判实战经验。谈判桌上很重要的是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较量,而法庭是特别锻炼人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反应能力的地方,律师经常接受这种锻炼,所以比较适合参加谈判。同时,谈判时口头表达能力很重要,这点通常也是律师的强项。2、相对超脱的地位可实现“旁观者清”律师参与商务谈判,可以避免将当事人情绪带入谈判场合而过分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即所谓“当事者迷,旁观者清”。而且,律师经历各种复杂、棘手的事情比较多,看问题相对比较理性和透彻,有利于在谈判中看清局势,冷静地进行分析和判断。谈判过程中,人们往往习惯于关注自己这一方的弱势以及所承受的压力,常常看不到对方的弱势和压力点,看不到自己的谈判筹码,从而可能在谈判过程中变得被动。而有“旁观者”律师帮忙分析和提醒,委托人就能更准确地把握整个谈判的局势。3、律师和委托人相互配合,可以尽量争取最大利益谈判学中有一种非常著名的策略叫“黑白脸”策略。例如,假设卖方声称底价是100万元,买方觉得价格很不错,想试图再讨价还价,但又怕一不小心失去了这桩买卖,怎么办如果买方聘请了一位代理律师,这位代理律师就可以表示愿意支付这个数额但同时又表示缺乏授权,从而获得与委托人一起更为全面地考虑所处情况的宝贵时间和机会。反之,在某些谈判场合,代理律师也可以用一种强硬的、甚至令人反感的方式给对方施加压力,最终由委托人出面打圆场,并以与代理律师相比更令人愉快的方式达成协议。这种策略既可以有效地向对方施压,又不会导致激烈冲突。著名的房地产投资人唐纳·川普就把这个策略运用得非常纯熟。他一般先让律师出面和对方慢慢磨,磨得对方快要疯了,他才出面。他一来就假意把律师训一通:“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史密斯先生是我们的重要客户,有些利益跟别人可以争,跟他不能争。”然后对客户说:“不好意思啊,这个律师不懂事。”然后让谈判及合作变得愉快、顺利。实践中代理律师可以与委托人配合实施各种各样的策略,帮助委托人清楚地表达各种利益,协调当事方的不同需求,提供和取舍备选方案,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 4、律师的身份和专业知识对谈判很有帮助在谈判中,身份和头衔本身就具有影响对方的力量。律师的身份及专业知识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此外,商务谈判的主要目的是合作,在谈判成功之后签协议时如果有律师把关,也能让企业规避很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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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只告总公司吗
和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可以只告总公司的,因为分公司只是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总公司才是属于法人的实体,因此进行起诉的时候可以将总公司作为起诉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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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只签订合同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大学生在毕业的时候出去找工作都不懂,很多公司在与他们签署合同的时候只签试用期协议,但是应届毕业生觉得这也是合理的,毕竟只是实习期阶段。可是我国法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入职只签订试用期协议可以吗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不了解,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分隔开来,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签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很重要,如果发生,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试用期不合格能否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试用期的上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的,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需承担相应的。但是,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笔者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如果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话,那么行为属于无效,约定的试用期期限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总的来说,只签署试用期协议是不合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应的我们的权益也得不到保护。若是遇到这种情况的,我们可以保存相关证据到劳动局请求仲裁。此外用人单位也不能够擅自延长试用期,同样是不合法的。关于入职只签订试用期协议可以吗,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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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餐服务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甲方(消费者):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餐饮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订餐主要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席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包间名称/就餐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餐方式□桌饭桌数机动桌数每桌人数□自助餐人数机动比例菜单(应见附件)热菜:____个主食____道汤_____道凉菜______个点心______道其他每桌_______元总价款________元(RMB)收费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费服务金额________元(RMB)赠送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赠送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是自带范围:___________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否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__元(RMB) 餐费支付:_________________餐费预付□定金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_______(不含酒水)的_____%(不超过20%),即人民币:_______元。□预付款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总价款_______(不含酒水)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餐费结算1.甲方预付的定金或预付款结算时冲抵总价款;2.当餐后甲方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未按时结算用餐费用,或者就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未按时交纳赔偿金的,应按每天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银行转帐□其他  合同变更与解除:订餐事项变更如要变更定餐事项,应提前_______日通知,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一部分乙方按甲方实际就餐桌数/___人数收取费用,但实际人数少于合同约定的,退餐标准为__________其他事项变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解除1.甲方于就餐前_______日(含本日)前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则:□无权收回定金/□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_%的违约金。2.乙方于上述日期前_______(含本日)解除合同,则:□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的违约金;乙方于上述日期后解除合同的,则:□双倍返还定金/□收取合同总价款(不含酒水)________%的违约金。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本订餐合同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北京市订餐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量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菜品、服务。  
2.要求乙方在甲方用餐期间保证环境的整洁、卫生。 
3.付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正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时间、位置文明就餐。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按照合同约定结算用餐费用。若给乙方设施设备、餐具等造成损失的,应在结帐时一并结清。  
3.甲方如需开展布展等活动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实施。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位置前来用餐。  
2.要求甲方文明就餐,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要求甲方就餐后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用餐费用。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举办活动期间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予以赔偿。  乙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用餐场地、菜品及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有义务对其允许的甲方用餐期间的各项活动提供便利。  
3.保证甲方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及用餐环境安全。  
4.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在乙方处就餐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时结算用餐费用,或者就损坏的设施设备、餐具等未按时交纳赔偿金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变更订餐主要事项而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乙方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允许在餐厅中擅自布展的,应及时清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变更订餐主要事项而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的,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按约定提供菜品、服务,或提供的菜品、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卫生质量标准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为菜品和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身、财产伤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附件
一:菜单档次规格价格鲜货标准餐盘标准备注单桌合计___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_____元  附件
二:酒水单品名品牌产地单价数量备注单桌合计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__元
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 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 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 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撤回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 (三)、 (四)、 (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 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 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 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 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 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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