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国家赔偿的办理有什么程序
(一)接收赔偿申请,审查赔偿请求和事实理由,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二)接收刑事赔偿复议申请,审查复议请求和事实理由,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三)接收并审查支付赔偿费用申请,接收并审查对支付赔偿费用申请不予受理决定的复核申请;
(四)参加人民法院审理赔偿案件活动;
(五)提出追偿赔偿费用意见,接收并审查对追偿赔偿费用不服的申诉;
二、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内容
1、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
其赔偿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
(6)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7)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3、司法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要给予有限制的赔偿。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
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
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
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
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
3)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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