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中买卖双方是谁?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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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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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中买卖双方是谁?

一、行纪合同中买卖双方是谁

行纪合同里并没有买卖双方,行纪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人从事贸易活动,并将该贸易活动的利益移转给该他方,而他方支付约定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

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

(1)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

(2)行纪合同关系中,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有介入权,可基于介入权的行使,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3)行纪合同关系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第三人有权选择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来主张损害的赔偿,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享有哪些提存权

1、买入行纪中的提存权的构成要件

(一)、行纪人已按行纪合同的约定买入了委托物。

(二)、行纪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三)、行纪人已催告委托人受领委托物。

(四)、委托人拒绝受领委托物无正当的理由,也即委托人有条件能够受领委托物,却无理由地拒绝。

(五)、提存的标的物与行纪合同的标的物相符,且适宜提存。

2、卖出行纪中行纪人的提存权的构成要件

(一)、必须存在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的情形。

(二)、行纪人已催告委托人。

(三)、委托人不取回或处分委托物。

(四)、委托物适宜提存。

行纪合同并不是买卖合同,因此不存在买卖双方一说。

行纪人享受的提存权包括两方面,一种是买入行纪中的提存权,一种是卖出行纪中的提存权,这两种提存权的构成不同。

行纪人要按照行纪合同的约定,买入委托物或卖出委托物,需要催告委托人。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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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中买卖双方是谁?
行纪合同里的双方当事人是委托人和行纪人,并不能说买卖双方是谁,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委托人为其进人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这就是签署行纪合同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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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律师回复] 是的。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均收取报酬,委托人和行纪人在合同中均负有义务,故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在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并不需要说明自己是受人之托,第三人也无需知道委托人是谁、信用如何。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行纪人自己承担,并不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这一特征使其与代理相区别,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其直接后果亦归被代理人承受。
3.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所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称为“为了委托人的计算”,是指由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上的利益或者损失均归属于委托人,而与行纪人自身无涉。
4.行纪人受托出售或者购入的物品归委托人所有。无论是委托人交给行纪人的出售物品,或者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购入的物品,其所有权均归属于委托人,风险责任也由委托人负担。
5.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6.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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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行纪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行纪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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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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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行纪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是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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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税费买卖双方谁承担
二手房交易税费应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可协商。通常,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由卖方承担,契税和印花税则由买方承担。计算时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考虑房屋面积等因素。双方应明确各自承担的费用,确保交易公平、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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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拍卖合同是否算是行纪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拍卖合同是否算是行纪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拍卖合同是否算是行纪合同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合同法分则的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
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4)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422条)行纪人的留置权,担保法未作规定。因此,它应该算一个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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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经纪人如何选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可以从以下因素来判断房产中介经纪人的优秀程度: 一、诚信度 经纪人的诚信度直接决定了你对他的选择度,只有诚信的经纪人才能让你把购房的主动权交给他,也只有把购房的主动权交给你信任的经纪人才能让你购买到最称心的房子,因为他是用心在帮你买房子,而不是用嘴。 二、专业度 专业度是选择房产经纪人的首要条件,专业度包括对房价走势判断的专业、对经营区域楼盘出售情况的专业、对交易流程的专业、对贷款税费及合同阐述的专业、推荐房源性价比的专业、优化客户的购房计划方案的专业等。 三、从业时间 二手房的交易是长期复杂而专业的商品交易,没有长时间的锤炼肯定谈不上炉火纯青,因此,没有一定从业时间的房产经纪人不会是一个专业的经纪人,一般都要在2年以上。 四、历史成交记录 历史代表着曾经的辉煌,了解经纪人的历史成交记录有助于了解经纪人的综合实力,因为在余下的购房过程中你所选择的经纪人一直是你共战的盟友,没有人会找一个不如自己专业的经纪人做购房盟友的。 五、口碑 经纪人良好的职业口牌至关重要,在这个极具诱惑的行业,能保持良好的口碑无疑增加了对他的信任度。 六、谈判能力及技巧 经纪人的谈判能力及谈判技巧是能否帮你购买到“物美价廉”性价比高的房子的最关键的因素,不同的经纪人对同一套在卖的房子会谈判出不同的价格,这就是经纪人的最大的魅力所在。 七、在所属公司的职位 房产中介公司是以业绩的好坏来评定职位的高低的,一般来说职位的高低与其专业度、历史成交记录、谈判能力及技巧成正比。 八、着装及仪容仪表 着装及仪容仪表与经纪人的素质成正比,一般来说好的经纪人其着装及仪容仪表绝不会差。
二手房买卖中介怎样找经纪人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们可以从以下因素来判断房产中介经纪人的优秀程度: 一、诚信度 经纪人的诚信度直接决定了你对他的选择度,只有诚信的经纪人才能让你把购房的主动权交给他,也只有把购房的主动权交给你信任的经纪人才能让你购买到最称心的房子,因为他是用心在帮你买房子,而不是用嘴。 二、专业度 专业度是选择房产经纪人的首要条件,专业度包括对房价走势判断的专业、对经营区域楼盘出售情况的专业、对交易流程的专业、对贷款税费及合同阐述的专业、推荐房源性价比的专业、优化客户的购房计划方案的专业等。 三、从业时间 二手房的交易是长期复杂而专业的商品交易,没有长时间的锤炼肯定谈不上炉火纯青,因此,没有一定从业时间的房产经纪人不会是一个专业的经纪人,一般都要在2年以上。 四、历史成交记录 历史代表着曾经的辉煌,了解经纪人的历史成交记录有助于了解经纪人的综合实力,因为在余下的购房过程中你所选择的经纪人一直是你共战的盟友,没有人会找一个不如自己专业的经纪人做购房盟友的。 五、口碑 经纪人良好的职业口牌至关重要,在这个极具诱惑的行业,能保持良好的口碑无疑增加了对他的信任度。 六、谈判能力及技巧 经纪人的谈判能力及谈判技巧是能否帮你购买到“物美价廉”性价比高的房子的最关键的因素,不同的经纪人对同一套在卖的房子会谈判出不同的价格,这就是经纪人的最大的魅力所在。 七、在所属公司的职位 房产中介公司是以业绩的好坏来评定职位的高低的,一般来说职位的高低与其专业度、历史成交记录、谈判能力及技巧成正比。 八、着装及仪容仪表 着装及仪容仪表与经纪人的素质成正比,一般来说好的经纪人其着装及仪容仪表绝不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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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终止买卖合同的中介费要退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买卖双方终止买卖合同的中介费要退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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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被纪委双开,单位没有缴纳过失业保险金,请问我可以找单位赔偿吗?
[律师回复] 1992年10月16日人事部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辞退的范围、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作了明确规定。
一、辞退的含义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二、辞退的条件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1、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2、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3、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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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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