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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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什么,债务纠纷证据有哪些要求?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什么?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什么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

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

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

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债务纠纷证据有哪些要求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其他证据。

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

二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

三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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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程纠纷包括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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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包括哪些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呢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
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状或口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五、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
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
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
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
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七、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 (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八、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九、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十、代位追偿法。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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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纠纷包括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程纠纷包括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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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有哪些
1、剥离前已受清偿
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
3、真债权假合同
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
4、新贷还旧贷
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失误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掩盖不规范贷款,自行划转资金还旧贷,但未订立新的合同,转让时仍将原手续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之由对银行提讼。
5、法律上不能
债权转让前,因银行原因造成债权难以实现,但转让时未明确说明。受让人以银行未尽义务之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虚假的债权转让纠纷有哪些
1、剥离前已受清偿
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
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
3、真债权假合同
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
4、新贷还旧贷
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失误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掩盖不规范贷款,自行划转资金还旧贷,但未订立新的合同,转让时仍将原手续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之由对银行提讼。
5、法律上不能
债权转让前,因银行原因造成债权难以实现,但转让时未明确说明。受让人以银行未尽义务之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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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开庭审理包括哪些流程
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等。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意见。最后审判长宣布闭庭,各方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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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要点包括了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要点包括了哪些
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提供劳务及其成果等等。
第二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公道。债权人通过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从而体现或维护社会公平与合理。
第三类:债权债务纠纷,树立形象。债权人通过债权债务纠纷活动,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要求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不再是目的,而是债权人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手段,不同的债权债务纠纷目的有着不同的讨债途径。
一、债权人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索讨逾期债务,叫做债权人本身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这是债权人自己向债务人交涉、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讨回被侵利益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形式。债务人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广泛适用于债权主体为公民自然人的债务关系、债务事实不明确的债务关系、债务发生情况变更或债务人失踪的债务关系等等。
二、债权债务纠纷的合法与非法
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保障经济秩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社会秩序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讨债人,即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一原则,以为债权、债权人受法律保护,债权人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是许多人不知不觉中从债权人变成债务人甚至成为铁窗囚犯的重要原因。据报载,近几年来,有些人为了索债,置法律于不顾,以扣押车辆作为处理债务纠纷的“有效” 手段,随便扣车的现象比较严重。据统计,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押的车辆有各种汽车。“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典型的“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其违法性主要表现在非法采用强制手段剥夺对方对车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妨碍对方行使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车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违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为了追索(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债务、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是非法行为,行骗行抢,行贿、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毁人财物也是非法行为,非法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身体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等以及侵害
第三者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都是我国法律所不容许的,当事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
第一大忌。
三、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债权债务纠纷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允许有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将争议交由第三者裁决或公断的法律制度。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中,也有允许不定的和特定的“第三者”调整、裁决争议的规定,包括允许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债务纠纷的“非诉讼调整”。非诉讼调整是居中调解,律师可以是当事人一方委托,也可以是双方委托,律师不借助法律程序,充当中介人角色,在查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履行义务能力的基础上,依据事实与法律,促成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委托律师代理、庭外调解,是西方国家解决各种争议、纠纷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尚处在初始阶段。由于律师熟悉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因而委托律师居间调解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债权债务纠纷,特别是疑难债务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
四、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即可轻松解决企业债权债务纠纷
拖欠货款,欠债不还已成为制约和干扰企业正常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有些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设立了清欠办公室负责处理企业的欠款回收,然而部分工作人员往往在债务方的请、吃、玩的诱惑下空手而归,也有些业务员串通债务方,造成债权人讨债无门,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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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要点包括了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要点包括了哪些
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要求加工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提供劳务及其成果等等。
第二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公道。债权人通过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从而体现或维护社会公平与合理。
第三类:债权债务纠纷,树立形象。债权人通过债权债务纠纷活动,树立自己的企业形象,要求债务人履行债的义务不再是目的,而是债权人达到自己目的的一种手段,不同的债权债务纠纷目的有着不同的讨债途径。
一、债权人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索讨逾期债务,叫做债权人本身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这是债权人自己向债务人交涉、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讨回被侵利益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形式。债务人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广泛适用于债权主体为公民自然人的债务关系、债务事实不明确的债务关系、债务发生情况变更或债务人失踪的债务关系等等。
二、债权债务纠纷的合法与非法
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保障经济秩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社会秩序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讨债人,即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一原则,以为债权、债权人受法律保护,债权人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是许多人不知不觉中从债权人变成债务人甚至成为铁窗囚犯的重要原因。据报载,近几年来,有些人为了索债,置法律于不顾,以扣押车辆作为处理债务纠纷的“有效” 手段,随便扣车的现象比较严重。据统计,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押的车辆有各种汽车。“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典型的“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其违法性主要表现在非法采用强制手段剥夺对方对车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妨碍对方行使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车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违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为了追索(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债务、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是非法行为,行骗行抢,行贿、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毁人财物也是非法行为,非法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身体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等以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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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允许有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将争议交由第三者裁决或公断的法律制度。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中,也有允许不定的和特定的“第三者”调整、裁决争议的规定,包括允许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债务纠纷的“非诉讼调整”。非诉讼调整是居中调解,律师可以是当事人一方委托,也可以是双方委托,律师不借助法律程序,充当中介人角色,在查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履行义务能力的基础上,依据事实与法律,促成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委托律师代理、庭外调解,是西方国家解决各种争议、纠纷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尚处在初始阶段。由于律师熟悉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因而委托律师居间调解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债权债务纠纷,特别是疑难债务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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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直接向债务人索讨逾期债务,叫做债权人本身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这是债权人自己向债务人交涉、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讨回被侵利益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形式。债务人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广泛适用于债权主体为公民自然人的债务关系、债务事实不明确的债务关系、债务发生情况变更或债务人失踪的债务关系等等。
二、债权债务纠纷的合法与非法
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保障经济秩序、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社会秩序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讨债人,即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一原则,以为债权、债权人受法律保护,债权人的行为就会受到法律保护,是许多人不知不觉中从债权人变成债务人甚至成为铁窗囚犯的重要原因。据报载,近几年来,有些人为了索债,置法律于不顾,以扣押车辆作为处理债务纠纷的“有效” 手段,随便扣车的现象比较严重。据统计,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押的车辆有各种汽车。“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一种典型的“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其违法性主要表现在非法采用强制手段剥夺对方对车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妨碍对方行使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车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违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为了追索(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债务、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私自扣人、扣钱、扣物、扣货是非法行为,行骗行抢,行贿、打人伤人、暴力胁迫、毁人财物也是非法行为,非法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身体健康,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权、监护权、著作权、发明权等以及侵害
第三者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都是我国法律所不容许的,当事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此,非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
第一大忌。
三、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债权债务纠纷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允许有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将争议交由第三者裁决或公断的法律制度。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中,也有允许不定的和特定的“第三者”调整、裁决争议的规定,包括允许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债务纠纷的“非诉讼调整”。非诉讼调整是居中调解,律师可以是当事人一方委托,也可以是双方委托,律师不借助法律程序,充当中介人角色,在查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履行义务能力的基础上,依据事实与法律,促成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委托律师代理、庭外调解,是西方国家解决各种争议、纠纷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尚处在初始阶段。由于律师熟悉法律规范和法律程序,因而委托律师居间调解委托律师通过非诉讼调解债权债务纠纷,特别是疑难债务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
四、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即可轻松解决企业债权债务纠纷
拖欠货款,欠债不还已成为制约和干扰企业正常运行的一个突出问题,有些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设立了清欠办公室负责处理企业的欠款回收,然而部分工作人员往往在债务方的请、吃、玩的诱惑下空手而归,也有些业务员串通债务方,造成债权人讨债无门,给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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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纠纷处理流程包括什么?
企业合同纠纷首先是可以由企业和企业之间协商处理的,如果是双方之间就争议的事项无法协商的,此时只能是请求第三方居中调解,或者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要的时候也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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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然后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最高人民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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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纠纷解决包括哪些途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债务纠纷解决有哪些途径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状或口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公司债务纠纷解决包括什么途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债务纠纷解决有哪些途径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状或口头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离婚债务纠纷包括什么诉讼请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债务纠纷包括什么诉讼请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今夫妻之间经常会碰到债务归属认定的问题,对于婚后债务属于双方还是一方的认定标准成了很多纠纷的关键。那么下面我对夫妻之间债务的认定做一个简单分析:根据2018年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夫妻之间有共同背负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首先按照共同意思认定。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无法达成共识的,根据借款的原因和目的是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又无法对争议达成一致的,我们以一般认为的日常家事范围作为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的“共同偿还”的责任是指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要对共同债务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婚后债务的认定随着社会的发展,相关法律规定也日新月异地变化着,除了要考虑债务的分配问题,还应注意取证方法、分配范围。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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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什么?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之后进行审查、开庭审理之后判决。在个人债务的处理过程中,发生债务纠纷时首先可以进行协商或者是调解处理,在必要的时候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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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类型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类型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类型有哪些
从目前出现的虚假债权转让纠纷看,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
3、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
4、新贷还旧贷。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失误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掩盖不规范贷款,自行划转资金还旧贷,但未订立新的合同,转让时仍将原手续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之由对银行提讼。
5、法律上不能。债权转让前,因银行原因造成债权难以实现,但转让时未明确说明。受让人以银行未尽义务之由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6、转让后银行又接受债务人清偿而产生的纠纷。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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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我承包了土地的现在想流转给合作公司,我想提前了解一下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包括哪一些的?谢谢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保留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改变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流转方与承转方经常会有一些流转纠纷出现,其主要的纠纷有:
1、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
2、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纷
3、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纠纷
4、因经济利益驱动而毁约的纠纷。
在处理这些纠纷方面,主要方法有:
1,无书面土地流转合同的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当初的口头约定不持异议,且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事实已实际发生,则双方土地流转关系即告成立,只要土地流转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其口头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2、土地流转未报备案的纠:承包方或互换一方当事人仅以土地转包、出租、互换未报备案为由,请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不予支持。
3、土地互换期限约定不明的纠纷:对于未约定流转期限的土地互换,当事人一方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内主张解除互换合同的,应不予支持。
4、因经济利益驱动而毁约的纠纷:让争议各方充分了解土地承包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村民自觉守法。也要从合同签订的时间、背景和土地经营现状等不同情况全面把握土地流转关系,不能死板地硬扣合同条文,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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