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样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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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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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样,公租房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的问题带来帮助。
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样

一、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样

1、提出申请:

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

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

2、申领表格。

3、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

4、受理申请:

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和材料。

5、初审:

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辖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

6、复审:

区管委会、主管单位应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作出复审意见后上报。

7、终审:

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终审。

终审符合条件的,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并终审合格的,签署终审意见并盖章,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二、公租房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

1、公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2、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公租房作为保障房的一种,自推出以来,就备受关注,不过要想居住公租房,那得要符合保障条件才可以,想要申请可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首先你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其次还得按照当地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通过层层审核之后,最终才有可能申请取得公租房的居住权。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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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的流程
1、申请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2、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4、意向登记及复审;5、确定配租对象;6、公示;7、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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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流程怎么样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租房申请流程怎么走: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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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流程咋办理?
1、提出申请: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2、申领表格。3、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4、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5、初审。6、复审。7、终审:通过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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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申请先予执行的流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先予执行的程序
申请
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裁定及执行
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先予执行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是否属于先予执行的范围;二是申请是否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人民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效力。义务人应当依裁定履行义务,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决定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义务人申请复议有理的,人民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若原裁定已执行的,人民应当采取执行回转措施。
裁定的最终处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在案件审理终结时,应当在裁判中对先予执行的裁定及该裁定的执行情况予以说明及提出处理意见。权利人胜诉,先予执行正确的,人民应在判决中说明权利人应享有的权利在先予执行中已得到全部或部分的实现;权利人败诉,先予执行错误的,人民应在判决中指出先予执行是错误的,责令申请人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或裁定采取执行回转措施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赔偿。
先予执行申请书格式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因____________纠纷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贵院在案,现因申请人生活无法维持(或者是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是生产即将停顿,或者是工作无法开展),为此,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款项(或某项物品)现将事实和理由分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__人民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附:
1.书证_______(名称)________件;
2.物证_______(名称)________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申 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受 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认 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鉴 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2020天津落户申办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2018天津落户申办流程:
1、申请申报:由居住证持有人自愿申请,经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单位集中向设在市行批服务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申办积分手续。提交申请时间:每上半年的1月-4月,下半年的7月-10月。提交截止时间:上半年4月30日24点,下半年10月31日24点
2、受理申请:积分入户申办窗口接到申请后,将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比对,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包括投资纳税、婚姻状况、奖项和荣誉称号、工作年限等4项指标,主要目的是对在本市投资办企业、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为天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置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时,为照顾在一个单位工作稳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对天津发展默默奉献的人员,特别设置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倾斜。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核打:积分入户申办窗口受理申请后,用人单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负责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
4、汇总排名。用人单位将各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提交积分入户申办窗口进行汇总。
5、积分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将积分情况以《入户积分通知单》的形式反馈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由用人单位领取。
6、公布入户名单。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积分入户指标和入户申请人积分排名,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并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积分和入户人员的名单将在天津政务网和市行政
a许可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布,申请人还可以查阅。
7、办理入户。列入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申请。用人单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8、亲属随迁。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规定的,包括投资纳税、婚姻状况、奖项和荣誉称号、工作年限等4项指标,主要目的是对在本市投资办企业、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为天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置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时,为照顾在一个单位工作稳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对天津发展默默奉献的人员,特别设置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倾斜。可向公安机关另行申请办理投靠亲属落户。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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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流程?
1、提出申请:属于本地居民的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其他人员在就业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2、申领表格。3、申请人提交相应材料。4、受理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好登记。5、初审。6、复审。7、终审:通过后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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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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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的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申报的流程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申报的程序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申请宣告失踪特别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宣告失踪特别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宣告失踪特别程序
申请--受理、公告--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三节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第一百八十六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前一顺位人不申请宣告死亡的,后顺位申请人是不能申请的,但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宣告失踪的,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但不能发生继承和财产所有权转移等法律后果。而宣告死亡则产生与自然死亡完全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财产关系发生继承,而人身关系消失。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如果下落不明人重新出现,该公民本人或者他的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作出死亡宣告判决的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原判决。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原判决撤销后,财产关系应当恢复,即继承人应当将所继承的财产返还,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而人身关系中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恢复,夫妻关系则要取决于配偶是否再婚,如果配偶再婚了,无论再婚以后的配偶是否离婚或者再婚以后是否离婚,其婚姻关系均不能自然恢复。
申诉的流程是要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申诉的流程是要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申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诉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2、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
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3、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4、第二审人民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二、申请再审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几种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人民认为再审申请超过六个月的,应告知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人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间的,人民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交生效裁判文书送达回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日期的相应证据材料。
三、申请再审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除提交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各一份。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系二审制作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几种情形是什么?
1、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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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流程咋办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申请公租房流程咋办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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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申请执行商事仲裁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申请执行商事仲裁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确定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管辖。”第二步:写好强制执行申请书,至少准备三份。被申请人有多人的,按照被申请人人数增加相应的份数。
第三步:联系仲裁委工作人员出具“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给人民的函”,如果路途较远,不方便到仲裁委领取,可电话联系仲裁委工作人员邮寄送达,并表示感谢。
第四步:制作提交资料清单,具体包括如下项目:
1、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给人民的函原件,1份;
5、仲裁裁决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注意写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函原件,1份;
8、代理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1份;(若有律师助理一起接受代理的,还需附助理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9、送达确认书,此文件到填写即可,注意送达地址一定要核对准确。
第五步:到管辖递交材料申请执行立案;
第六步:取得受理通知书及其他后续跟进事宜。
申请支付令的流程如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由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而开始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
二、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和《意见》第215条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必须具备下述条件:债权人申请给付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关系是单向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提交申请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或有证价券的数量及种类,以及请求给付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请求人民发出支付令
四、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后,有管辖权的人民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由审判员一人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方式,是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的范围,包括下述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
2、请求内容的审查
3、请求的事实和证据的审查
4、支付令能否送达债务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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