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即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该原则。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查封是指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加贴封条予以封存,禁止被执行人转移或处分的措施,体现了国家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和救济。

其本质上是一种公法行为。

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

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不动产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不动产的处分权

因此,被查封的财产,债务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的,该处分行为无效。

执行债务人擅自处分被查封的房产的行为无效。

从另一方面来说,查封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债权,承租人明知租赁物有可能被变卖,却仍然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只能由他自己承受。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

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我国法律上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明确规定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如果出现上述这几种情况的,则是不可以适用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矛盾和纠纷的原因来进行处理,一般还需要按照违约的责任情况来进行认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我们国家对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民法典》当中就是有这样的一种专门的原则规定,当然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话也是有限制条件的,在这里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4种限制性条件。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0****5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0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5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动产租赁需要限制使用,还有就是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如果设立有租赁关系的话,那么也是需要限制性使用的。当然了,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立的有租赁关系,也是属于不适用该原则的,最后就是破产财产处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有哪些
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的限制适用。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破产企业的房产是不是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租赁破产企业的房产,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问题。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 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 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 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即可。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3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赁住宅不可租赁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可以租赁的房屋都有哪些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租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因为,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若出现产权纠纷,承租人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出租人没有拥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受到纠纷影响而不能得到权益的保障。 二、被、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屋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原所有权人的房屋其他权利如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一定程度将受到限制。租赁该类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 三、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未征得共有人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是不能出租的。即使是大多数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租赁这种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四、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房屋的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时即权属有争议的,这时,租赁房屋的合法性将难以得到保障。 五、违章建筑 未取得规划部门的合法建设手续建造房屋,之后也没有补领规划许可证。这类房屋,属于建设规划手续不齐的建筑,规划部门随时对其实施规划执法监督。租赁这类房屋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护。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租赁建造质量、生活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将会受到影响。 七、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目前,有不少房屋是采取抵押方式取得贷款购买的。这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租赁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对抵押权人权益的侵犯。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首先是动产是不是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其次如果租赁物在出租之前就已经被出租人进行抵押的话需要进行收回这种情况,也是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如果法院进行查封买卖不破租赁也是不适用于该种情况。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在长沙这边工作生活,需要租赁一块地方,但我不了解长沙场地租赁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需要别人提供参考例子。
[律师回复] 每个场地租赁的要求都不一样,至于长沙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例子也会有所不同,以下是2015最新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租用场地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同意将坐落在 市 区 ,面积为 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简称该场地),出租给甲方作广告发布或品牌宣传推广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法
1、租金为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基于户外广告的报批程序,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户外广告得到政府批准发布之日起开始计付租金。
3、自开始计付租金之日起,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或每 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前 个月的租金
4、以上款项甲方采用 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租金时,须向甲方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服从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3、甲方须按期向乙方交纳租金,并向该场地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因租赁场地而产生的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保证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楚,并享有处分该场地的权利。
2、租赁期内,乙方保证不将该场地外缘向外20米(即以该场地外缘任一点为圆心、半径为20米)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属物租与第三方作房地产广告用。
3、乙方在交付场地给甲方使用时,应保证本场地在出租使用时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及符合本合同的使用目的的要求。
4 、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继续出租该场地,在相同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租该场地的权利,经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场地的租约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第三方继续有效。
2、乙方转让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将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2、如因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纠纷或乙方原因导致影响甲方对该场地使用的其他情况,乙方负责解决该纠纷,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交付的场地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未能达到本合同第四条第
(二)款第
1、
2、3项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其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日期把该场地交付甲方使用,从逾期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日按 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甲方应付总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5、如甲方拖欠应付乙方租金超过 日,乙方按每日 ‰计收甲方应交而未交款的滞纳金;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拖欠月租金超过 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6、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只能选择一项):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租赁期内,双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如甲方提前退租,甲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其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提前收回场地,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甲方支付余下租赁期内甲方应付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须书面通知对方。自另一方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对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写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房屋租赁破产后房屋租赁是否适用房产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租赁破产企业的房产,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问题。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 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 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 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即可。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商铺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商铺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动产租赁情况、抵押租赁关系限制适用情况、查封不动产限制适用情况、破产财产限制适用情况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租赁合同模板实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品房租赁合同模板实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
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

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七、本合同附件(由甲方提供)。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管理办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破产企业房产可否买卖不破租赁
[律师回复] 律师解答: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租赁破产企业的房产,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问题。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 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 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 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即可。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