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9-2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一、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房屋灭失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征地补偿,例如可以获得土地价值补偿、青苗补偿等,但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

1、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2、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的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因补偿费用分配引起的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有多种,被征收人房屋灭失的,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但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等的补偿。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4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4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对房屋灭失的行政起诉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对房屋灭失的行政起诉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要确定本案是何种性质的行政诉讼,是确认之诉、撤销之诉、履行之诉、变更之诉、行政赔偿之诉还是执行之诉。
第二,简单举例,比如房屋错误登记,要求撤销之诉。虽然该房屋灭失,但是不影响对该行政行为的撤销。撤销之后登记自始无效,所产生的房屋权属问题属于民事诉讼。
房屋灭失不影响对房屋登记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登记机关对房屋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抵押等民事行为都要进行登记,如果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等对登记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无论房屋是否灭失。即,如果申请人、利害关系等对房屋灭失前的登记行为不服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房屋登记机构的房屋登记行为以及与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事项相关的行政行为或者相应的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灭失能不能享有征地补偿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屋灭失能不能享有征地补偿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灭失能不能享有征地补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屋灭失能不能享有征地补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灭失可不可以享有征地补偿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房屋灭失可不可以享有征地补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我在法院拍得标的物的物房屋已灭失,房产证遗失,能过户和重建吗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条是关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在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况下,如买卖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5.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该义务。
7.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8.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房屋灭失能否享有征地补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