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出现欺诈、显失公平、威胁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买二手房后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
首先,双方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我国法律有规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买卖双方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无效;
双方买卖房屋之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所以,只要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其次,被查封后,无法请求继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
再次,如果买后房屋被查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
(1)如果买房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2)如果买房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2、等待房屋解封。
房屋查封作为一种执行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不超过二年,即使续封,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买房人可以等待房屋解封再进行房屋过户。
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
如买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查封法院协商,由出卖人或买房人自己提供其他担保财产申请解除查封。
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双方可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现在卖房人无法履行合同,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是基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签订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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