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住宅所有权有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16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38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住宅所有权有多久,房子的产权年限到了要补交地价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中住宅所有权有多久

一、民法典中住宅所有权有多久

住宅所有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房屋所有权永久有效,但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房子的产权年限到了要补交地价吗

按规定,我国房产的产权年限归属,主要包括:

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而所谓的“七十年的房产”,意思是土地使用权为70年,到期自动续期,不会没了的。

所以,在你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或申请续期获批的,都是需要交土地使用费,即补交地价。

但在实践中,住宅类房屋的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若一直持有房屋不变更所有权,可不用补交土地使用费,但如果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费了。

具体来说,在房屋产权年限到了之后,你要按照下面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

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

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住宅所有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房屋所有权永久有效,但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具体的规定如上。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中住宅所有权有多久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1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8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1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0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52****484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275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744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法典中有宅基地是否就有居住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有宅基地是否就有居住权,居住权的约定解除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中有宅基地是否就有居住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有宅基地是否就有居住权,居住权的约定解除条件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是否为70年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
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江门日报 傅学超)
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
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
针对陈小姐所投诉的市区某楼盘的土地使用年限少了16年的问题,该房地产开发商的有关负责人梁经理就曾表示,该地块于1993年出让时,他们公司并不是一手买家。2007年,该公司接手此地块时,地块的闲置时间已经很长了。同样,在江海区一“缩水”16年的某楼盘所在的地块,在1994年首次出让后,也闲置十多年才开始大面积开发。对于闲置时间长的问题,有市民认为,其中不乏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土地后,为赚取最大的利润,故意不及时开发,等待升值后再进行开发,而等到可以销售时,土地使用年限已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对此,市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我市国土部门已经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处置闲置土地力度,有效抑制了土地闲置的现象。
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也是造成“缩水”的一个主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对此有同感。他们认为,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遇到经济不景气,或者开发商资金不到位、相关证件未办齐等因素,开发周期可能延迟得更久。
还有的房地产项目是分多期进行开发的,等到开发
第三期、
第四期时,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缩水较多。
此外,有的地块经过出让后,往往会在多个买家或者公司之间进行多次转让,这也无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5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中有宅基地是否就有居住权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中有宅基地是否就有居住权,居住权的约定解除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一房二卖住宅归谁所有
在处理房屋买卖中的一房二卖问题时,我们应遵循以下执行原则:先行履行最先缔结的合同义务;同时,作为登记机关,也应该优先考虑受理对买卖行为已进行登记的买受方的登记申请。当面临已有两个买受人均未完成房产过户手续的情况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命令出卖方必须执行之前签订的合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村民所有还是集体所有还是村民集体共同所有?
[律师回复]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可见,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虽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后以建筑材料还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也是一种浪费。而且,最高曾专门作出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据此,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另外,国土资源部“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规定,限制了农民对房屋的买卖。因此,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建议你向信用社提供其他担保,一般情况下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村民所有还是集体所有还是村民集体共同所有?
[律师回复]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可见,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虽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后以建筑材料还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也是一种浪费。而且,最高曾专门作出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据此,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另外,国土资源部“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规定,限制了农民对房屋的买卖。因此,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建议你向信用社提供其他担保,一般情况下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属于村民所有还是集体所有还是村民集体共同所有?
[律师回复]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可见,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虽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后以建筑材料还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也是一种浪费。而且,最高曾专门作出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据此,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另外,国土资源部“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的规定,限制了农民对房屋的买卖。因此,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建议你向信用社提供其他担保,一般情况下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对抗所有权人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中居住权可否对抗所有权人,房屋居住权丧失的情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住宅小区里办培训班扰民算违法吗
[律师回复] 对于住宅小区里办培训班扰民算违法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工商总局工商企字[2007]236号文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进行了如下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为加强对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二)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股东(出资人)或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并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三、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在设立(开业)登记时,股东(出资人)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时,企业(公司)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个体工商户应当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字。  
四、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已向登记机关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而实际上并未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和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属于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民法典中住宅所有权有多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