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报工伤如何报销,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员工申报工伤如何报销,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流程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员工申报工伤如何报销,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流程

一、员工申报工伤如何报销

认定属于工伤后,就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一般在结算时直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而伤残要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由劳动者持相关评定结论,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后,工伤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在进行结算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而相关伤残的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赔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6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员工申报工伤如何报销,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流程
一键咨询
  • 154****6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1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3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报销工伤什么流程
一、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二、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确认婚姻无效的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确认婚姻无效的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七条规定: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条规定:人民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应当受理。
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
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第七条 人民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务员轻微工伤认定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务员轻微工伤认定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认定程序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日期: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4、病例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工伤认定办结期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
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工伤认定鉴定报销的具体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职工(包括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关(以下简称工伤认定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合同文本及复印件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工伤认定机关应当当场或在15日个工作日内下达《工伤认定补正通知书》
5、工伤认定机关对申请不予受理的,下达《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6、工伤认定机关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或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证件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7、工伤认定机关自决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分别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和用人单位或者诉讼代理人,并抄送经办机构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时应填写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
8、工伤认定结束后,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你好律师, 我想问你工伤认定 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我朋友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需要去做工伤认定单位才给他赔款
[律师回复]
一、工伤申请登记: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辖区社保处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
认定条件的,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照《接待登记簿(工伤)》(见附件2)
的内容认真填写留存备查。

二、受理工伤认定时限: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为受理时限,用人单位遇
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受理时限,并填写《延长申请时限受理表》(见附件3)。

三、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对书面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
材料接收凭证》(见附件4)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5)。《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
凭证》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均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留存。

四、社保处将单位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及有关资料,在接收申请5日内,报局工伤行政主
管部门。

五、工伤认定申请信息录入:工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社保处报送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
料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并在规定时限(15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六、材料补正: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见附
件6),通知书将缺少的所有材料全部列出。

七、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的(包括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全部材料
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7)。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全部材料,但
自受伤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出具《工伤
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

八、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见附件8)。通知书中要明确写出不予受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法律、法规的条、款、项及
具体内容,救济途径。因不属于管辖范围不予受理的,要在《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中告
知有管辖权的单位名称。

九、现场勘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现场勘验的,应及时会同社保处到事故现场进
行勘验,制作《现场勘验记录》(见附件9)。勘验人、记录人及其他在场人员均应在《现场勘验记
录》上签字确认。

十、调查笔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需要调查取证的,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调查取证。调查
时,单独向被调查人询问,其他人员不应在场。调查开始应向被调查人告知调查人姓名和单位以及
调查事项,并记录在《调查笔录》(见附件10)。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均应在《调查笔录》
上签字确认。

一、以个人名义申报认定工伤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还要向用人单位发
出《举证告知书》一式两份(附件11)。用人单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材料。

二、对工伤认定申请作出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必须在60日内(依
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
书》一式五份(见附件12)或《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3)。通知书中必须写
明认定为工伤或不认定为工伤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法律、法规的条、款、项及具体内容。作
出不予认定工伤结论的,应将不予认定的理由及政策依据在结论通知书中写清楚,采用手工录入方
式在工伤认定信息录入界面中的“事实情况”栏内进行录入。

三、审批延期: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在作工伤认定结论时可
以等待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结论后作出。延期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要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行
政部门延期审批表》(见附件14),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四、送达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以及认定工伤或不予认定
工伤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以及其他需
要送达的文书,分别送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相关单位。

五、送达登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各项决定以及其他书面材料,送达时都应当填写
《送达回证》(见附件15),由收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采用挂号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
的,应将凭据留存。

六、归档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的所有材料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各
种文书材料应当在每季度进行一次整理,以每一例申请作为一份材料归档管理。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通知书:受伤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所在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
伤保险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发给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通知书》(见附件16),
告知办理参保手续的时间、经办机构名称、地址。《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通知书》应抄送工伤生育中
心、劳动监察大队各一份。
附件: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接待登记簿(工伤)
   
3、延长申请时限审批表
   
4、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5、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6、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
   
7、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8、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9、现场勘验记录
   
10、调查笔录
   1
1、举证告知书
   1
2、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1
3、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1
4、行政部门延期审批表
   1
5、送达回证
   1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通知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工伤保险报销流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公务员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公务员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务员工伤认定程序是: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2、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4、 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7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工伤报销流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向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经确认后到社保中心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批准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经调查核实后予以报销工伤医疗、误工、伤残补助金等。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认定流程流程图介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三、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中止: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六: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七: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37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无主物的认定的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财产是无主财产。在实践中,一般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即无遗嘱也无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财产,或者找不到失主的物品等财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应由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或个人,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书,要求判归集体所有或者收归国有。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人民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当人民接受这种申请以后,经审查核实,公告满一年后无人认领的,即可依法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判决认定财产无主的,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合法继承人出现,并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1、申请的提出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由财政机关、地方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或集体农庄向财产所在地提出。(据俄罗斯联邦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团1980年8月1日法律文本——《俄罗斯联邦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公报》1980年第32期第987号)。
2、条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书须写明哪项财产应认定无主,并提出证实不可能确定财产所有人的证据。
3、法官接到申请后的行为法官在审理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中应该查明何人(所有人、财产的事实占有人和其他人)能够提供有关财产归属问题的情况,并且应该向有关的组织(房管所、村、镇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城市公用事业机关)询问他们所掌握的有关该项财产的情况。
4、对申请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或财产主人不明以后,即作出关于认定该项财产无主并将其转为国家所有或集体农庄所有的判决。
爸爸的朋友廖叔在工作期间生了一场病,公司员工有社保的,在治疗的过程中也花了一笔钱,所以想要进行医保报销,因此想咨询一下员工社保问题报销流程中的医保怎么报销的呢?
[律师回复] 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
流程是:
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城镇居民医保是针对城市失业人员、没有医保的小孩、老人等,每年缴纳固定的费用,一般在30-60元不等,根据各地方政策不一样。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少量的门诊费用报销和按比例的住院报销。
目前也是可以直接在医院的设立的医保办直接办理结算的。
流程是:
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出院,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报销条件一定要符合居民医保报销条件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报销,还有医院设立了报销起点的。具体根据各地政策不一。
新农合医保是国家对农村户籍的人员设立的一种医保制度,是目前我国涉及面最广的一种新型农村合作医保。每年缴纳50元左右费用,能够享受住院费用的报销。门诊费用也可以按比例报销。目前有些地区已经推广到农村医生看病都可以报销部分费用的
新农合的医保住院报销与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差不多。现在也是在医院的医保办直接结算报销的。
流程是:
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的安排,先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缴纳住院押金。
出院时,根据医生的安排出院,办理出院手续和费用结算,然后将收据、住院单据、身份证、医保卡到医保办,办理住院报销。
以上三种医保的报销现如今都已经简化流程,很方便参保人员报销。但是各个地方的法规政策不一样的。具体操作还需按照当地流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社保工伤险报销流程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社保工伤险报销流程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社保工伤险报销流程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社保工伤险报销流程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当事人依诉讼流程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律师回复] 对于当事人依诉讼流程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依诉讼程序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应当以判决的方式结案。无论确认为婚姻无效,或是驳回原告请求确认婚姻有效,都应以判决的方式而不应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因为,法律规定的有关婚姻成立的要件是强制性的规范,当事人之间的结合是否具有婚姻的效力,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不能依据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而定。
(2)在处理有关婚姻效力纠纷的案件时,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应均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
(3)人民在判决婚姻无效时,应同时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一并处理,与确认婚姻效力不同的是,子女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既可采用判决的方式,也可采用调解的方式。
(4)人民在审理有关扶养、继承等案件过程中,如发现属于无效婚姻的,应当依职权确认其婚姻无效,并在判决中予以宣告。由于婚姻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能否以配偶的身份行使权利的问题,因而,即使有请求权人并未提出确认婚姻无效的请求,人民也应当主动地否认违法婚姻的取力。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员工申报工伤如何报销,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流程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