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省滁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对安徽省滁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处理,各地人民政府针对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应该提前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有提出异议的权利,但是被征收人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
对安徽省滁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一、对安徽省滁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对安徽省滁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争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和拆迁补偿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房屋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基本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安徽省滁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比如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应该以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不同,拆迁补偿标准自然也有区别。正式拆迁之前会有工作人员上门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面积进行调查、登记。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对安徽省滁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7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8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65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6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安徽省滁州市征地补偿新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更多关于安徽省滁州市征地补偿新标准的相关内容跟着本网站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安徽省滁州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般是土地补偿费等于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遇见征地纠纷我们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关于遇到安徽省滁州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安徽省滁州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安徽省滁州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是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的一小老百姓,家里今年要拆迁了,家里有爸妈,姐弟三人外加我自己的五岁女儿都是农村户口,并且都在户口本上,但是拆迁安置房时却没有我和我姐姐的份额,说是嫁出去的女儿就没有!可是我们的户口在啊,从来就没有迁出去过,为什么没有呢?农村拆迁就这么草率吗?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建或购买的,所得回迁房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安徽滁州市拆迁。对独生子女有什么政策
[律师回复] 徐州市独生子女政策:
1、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以及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相关奖励扶助。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2、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领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农村居民由乡(镇)财政支付,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其他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支付。
3、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安徽省滁州市施工合同备案还需要去政府进行吗?
不需要去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因为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的备案,有些地方如果还没有落实到位,那么合同还是可以去备案的。取消施工合同的备案,主要是政府的一项简政放权的举措。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拆迁补偿安置最新方案全文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南通汽车过户安徽滁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江苏南通登记车牌的机动车过户到安徽滁州,需要双方当事人带着车辆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的南通车管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车管所审核车辆实际情况和登记备案的一致之后,会注销车牌和车辆行驶证,在车辆登记证书填写有关信息,然后交付车辆档案手续和临时车牌给当事人。  受让方再拿着车辆手续档案和车辆到安徽滁州车管所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1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对安徽省滁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