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不能过户公证是否有效吗
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并不影响公证的效力,公证机构对房屋买卖、继承等行为进行公证后,出具的公证书具有证明的效力。但只是对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认定,并不是对房屋产权进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不动产登记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另外,在实际中,除了买房之后要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包括住宅房产,下面的都是需要登记的范围:
1、住宅房产。
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
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
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
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
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证法》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所以虽然房屋不能过户,但对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公证后,能证明房屋买卖、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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