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工作两年有工资,而且,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考勤表、工作证等;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被拖欠工资的证据。
四、未签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的仲裁流程有哪些?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可见,不签劳动合同工作两年有工资,即便用人单位有正当的理由不签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但是在劳务关系中也不能违法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