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补缴工伤保险的,不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保险费率怎么确定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原则:
1、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
2、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为了使用人单位的缴费与所属行业风险挂钩,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不同行业类别的费率,并且在同一行业内设定不同的费率档次。
风险程度高的行业,费率相应较高,反之则低。
3、实行费率浮动机制。
行业的差别费率及费率档次确定后,根据每个用人单位上一年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确定企业工伤保险费率。
用人单位在同行业的工伤保险工作做得越好,其具体适用的费率档次就越低;
反之,就有可能调高其适用的费率档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即使补缴了相关费用后,也不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