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雇佣关系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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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私人雇佣关系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私人雇佣关系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法律规定

一、私人雇佣关系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所以雇佣关系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劳动仲裁适用的是劳动关系,发生劳动争议时,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

而雇佣关系是属于合同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佣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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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适用范围
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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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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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适用劳动仲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个体经营户雇佣,并且该个体经营户雇佣人数超过7人的,可以使用劳动法,可以认为是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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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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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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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仲裁会认定雇佣关系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个体经营户雇佣,并且该个体经营户雇佣人数超过7人的,可以使用劳动法,可以认为是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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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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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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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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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司机雇佣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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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 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族,身份证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族,身份证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已确认如下事实:
1、乙方受雇于甲方,在甲方承揽的________店项目施工现场清理工程中,从事施工现场的卫生清理和垃圾清运等工作。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清理现场过程中不慎自跌落至,造成乙方身体损伤(具体详见诊断证明)。
2、乙方与甲方为劳务雇佣关系,乙方与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的建设单位不存在任何直接的法律关系,包括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合同关系和侵权赔偿关系。____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此次事故造成乙方损伤部位详见上述“鉴于”条款,除上述损伤外,此次事故未造成乙方其他部位损伤,双方对此事实予以确认。
二、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已经为乙方支付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上述费用乙方无需再退还甲方。
三、赔偿及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不含第二条甲方已垫付费用)。
2、该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整形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出于人道额外补偿的费用等。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3、乙方收取现金。
4、本协议第二条甲方为乙方垫付费用的相关发票等票据,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交付给乙方。乙方如凭上述票据再办理保险理赔,理赔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对此不主张任何权利、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承诺:
1、在接受甲方的一次性经济赔偿后,无论伤情或伤残等级如何,乙方都不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甲方或甲方负责人、股东以及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任何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等要求
2、在接受甲方一次性经济赔偿后,无论甲方一次性赔偿的费用是否足够支付乙方医疗、伤残、后续治疗等相关费用,乙方都不会再向人民提讼、或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乙方接受甲方一次性经济赔偿后,乙方需保管使用好一次性经济赔偿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一次性经济赔偿费用丢失或被侵占等,与甲方无关
4、乙方接受甲方的一次性经济赔偿后,不论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包括伤情、健康状况等恶化甚至死亡,乙方或乙方家属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甲方负责人、股东以及美丽之冠大酒店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承担任何责任的要求。
五、乙方应对本赔偿协议书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赔偿额等)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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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____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佣关系能否进行工伤认定?在工作中被侵权是向仲裁委仲裁还是法院起
[律师回复] 劳务关系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雇佣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协商不成向人民提讼。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由雇主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雇员与雇主不能就人身伤害赔偿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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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是雇佣关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完成主要工作,这样的关系就是承揽关系,承揽人往往是经常以此为业的个体户或企业、事业单位。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本案中的C符合这一特征,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故而可成立雇佣关系,比如A将大棚建造工程交由经济实体D以自己的设备,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这种关系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合同中的受雇人是以自己的劳力向雇主提供服务的,受雇人通常为自然人,往往不提供设备,可带简易工具、技术和劳力,本案中的C不具备这些特征。此外,牛场的大棚因不属于建筑法的规范范畴,因而无须受托主体资质要求、技术和劳力。而承揽关系则是以劳务合同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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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雇佣临时工受伤了雇主应负哪些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私人雇佣临时工受伤了雇主应负哪些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一)关于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是适用应当适用无过错原则。其原因在于:
1、雇主承担无过错原则是现代民法之通例。
2、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利于保护雇员的利益
3、我国劳动法国家职工享有劳动保护的权利。雇员在完成雇主的工作中受到伤害,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
4、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有充分的根据。
(二)雇员受伤害的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
1、受害人须为雇员。雇员必须是为雇主所选任的并在其监督下为之服务的人。
2、须雇员遭受损害。雇员损害有两种情形:一是工伤事故。二是职业病。
3、雇员须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工伤事故而遭受损害。
4、雇主须没有免责事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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