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最多可以租多少年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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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土地最多可以租多少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农村土地最多可以租多少年

一、农村土地最多可以租多少年

承租农村土地的,承租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租土地剩余的承包期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哪些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

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

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

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

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

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

互换是种互易合同。

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

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

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

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

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通过上述的分析,将承包的农村土地出租给承租人的,出租的期限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确定,但出租最长的期限不能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超过承包期限的,一般视为按剩余承包期限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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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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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 的土地 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子各 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给付请求后15日以内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间: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合同,由乙方继续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本案一份。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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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机关: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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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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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租的。
出租期限为多久?
一、耕地的租赁期
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二、草地、林地的租赁期
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同耕地相比,草地和林地有其特殊性。以林地为例:
首先,林地一般生长着多年生的乔木、竹类、灌木等,而耕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一般是一年一季或者两季,甚至三季。
其次,林业生产投资大,林木生长期、收益期长,风险大。
第三,我国对林木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承包方的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的权利受到较多限制。鉴于草地和林地的特殊性,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和农村土地承包的实际做法,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农村土地能否租赁用作非农建设?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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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是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出租的,该出租就是承包土地的流转,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流转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是在承包地上建筑,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属于非法建筑,也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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