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村并镇安置的地点太远可以拒绝吗
可以拒绝。政府会对新农村建设中搬迁的村民给予一定的补助和一定的购房优惠,但村民搬迁后,原有房屋补的翻修重建,原有宅基地不得扩大。如果他们不加入新农村的搬迁,其他人也不能要求其强制搬迁,毕竟搬迁出于自愿。“合村并镇”就是把小的、地理、经济等优势不明显的村镇向大的、经济、政治、地理等各方面优势明显的村镇合并。但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总有一方面好一方面差。合村并镇以后,被合并的村镇顿感失落,原有的镇域政治经济中心不复存在,往日热闹繁华的局面趋于萧条。并入的镇村顿感喜气洋溢,实力壮大,往日繁华的镇容更加繁华。目前农村人口流失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很多弱村小村继续持续现状,很可能看不到未来。而城乡融合发展是未来的大势所趋,只有顺应时代的发展,才能抓住未来乡村振兴中的机遇。目前重点对这四类村庄进行搬迁:
生存状况恶劣的村庄;
自然灾害频发的村庄;
人口大量流失的村庄;
由于重大项目实施需要搬迁的村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损失,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按照平方米来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流离失所的家庭积极协助房屋拆迁,如自愿搬迁到郊区或不要求安置单位重新安置房屋。
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村并镇如果安置农民的地点太远的话,农民是可以拒绝的。
搬迁是自愿的原则,如果他们不愿意搬,是不可以强制他们搬走的,否则是不被我国法律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