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面积如何测量?
1、房屋拆迁面积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的有关规定依据《房产测量规范》测量。
现在的房屋基本上都是有房产证的,房产证上面会注明房子的实际面积,所以在拆迁的时候都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来进行计算测量的。但是有些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个时候房屋的评估机构就会对房屋进行现场测量,就生活区域的所有地方都会测量到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房屋都有它实际的土地使用面积,所有超出这个使用面积的建筑都属于违建,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因此在对房屋进行测量的时候,这个问题也是会考虑在内的。所以在对房屋拆迁面积进行测量的时候,有房产证就根据房产证上的面积来算,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要依据有关的土地使用证来进行实际房屋测量。
2、房屋面积计算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
(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怎么确定?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房产评估价值方法
(1)首先,委托方应到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单位去咨询、查阅有关的文件,了解一下房屋评估相关知识。
然后委托方向房地产估价单位出具“房地产估价委托书”作为委托评估的依据,如果房地产估价单位没有异议,就可视为接受委托。
(3)接下来,委托方要向估价单位提供估价房屋土地的相关资料,比如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及附图、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文件等,如果是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须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资料准备齐全并交给估价单位之后,委托方便可与估价单位约定实地勘察的时间,并明确勘察时的具体要求。
(5)估价单位在约定时间对委托方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并评估,委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约一个月的时间,委托方便可领取房屋土地评估报告书了。
在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值之前,可能需要对被拆迁房屋面积进行测量。若被拆迁房屋已经获得了房产证,那么房屋的面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面积为准。在确定房屋的面积之后,被拆迁方、拆迁方可能需要协商确定拆迁方具体需要支付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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