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房屋在按揭期间是抵押给银行的,对按揭房屋过户或者加名的,需要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经同意后持相关材料,办理过户或者加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三)债务履行期限变更的;
(四)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被担保债权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如果该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材料与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材料。
二、房屋抵押贷款流程是什么
1、贷款申请:
2、准备贷款材料:
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包括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3、看房评估:
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
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
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
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如果房屋在按揭期间是抵押给银行的话应该要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才可以的,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因为需要经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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