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家庭纠纷官司可能要打三个月,也有可能要打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是谁?
1、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可能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也有可能是拆迁方、或者是被拆迁方。
(1)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拆迁补偿纠纷的起诉状要写明标题、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
(1)标题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是法人时,原告应写明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如果委托有代理人,还要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原告在写明自身情况的同时,还要写明被告的情况。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与住址或所在地。
(3)拆迁补偿诉讼的请求
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拆迁补偿纠纷起诉状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拆迁补偿纠纷中的哪些权益是政府忽略的,哪些补偿是没有的或者补偿偏少的都可以作为请求,逐项列入。
(4)拆迁补偿纠纷的事实与理由
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是摆事实。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如下图一红色框中那部分)。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和政策等。
(5)拆迁补偿纠纷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即证明诉讼请求的合理合法性的文件、照片、人证等等。
(6)受理法院
这个一般是自己所居住的区县法院管辖。
(7)落款
(8)附件
须说明拆迁补偿纠纷起诉状副本份数、证据份数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数。
房屋被拆迁之后,家庭成员之间可能会因为补偿款的分配事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引起纠纷。在纠纷发生之后,当然是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的,对于起诉时提交的证据证明已经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在受理后的既定期限内会审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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