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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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如果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是在另一方的欺骗的情况下,并且是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的,那么这份合同的有效性是有一定的问题的,因此是可以申请合同撤销的。
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么?

一、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么?

显失公平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1)因为一些实质误会、误解而签订的合同。

重大误会是签约合同双方有一方或双方因为合同内容的性质、内容的质量或数量甚至是对签约人的误解导致了不清楚当时状况而签署的合同,这样的合同会让一方或双方上遭受损失,这样的情况能够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在行使撤销权前,双方或单方是对合同的核心主内容产生了巨大误会,而不是对微不足道的次要条例产生误会,这个误会影响了合同的顺利执行,才能对合同进行撤销。

(二)的确是合同内条文的意思表示导致了双方或单方的误会,而不是单凭想象或其他引起误会,才能对合同进行撤销。

(三)最后是这样的误会是由双方或单方自己的主观理解错误或是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的,而不是故意欺骗对方,才能行使合同撤销。

(2)没有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在非公平公正的条件下签订合同,意思是在签订合同的一方在很迫切或是经验不足、不懂详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这份合同对这个不懂的人有明显的不利内容,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合同原则上十分偏颇,一方明显有益处导致另外一方有亏损,或是一方能享受明显更多的权利但承担更少的义务。

(二)有利的一方所获得的钱财或利益已经超越法律能容许的上限。如一些巨额的天价收入。

(三)利益受损的合同其中一方在短时间内因为时间紧迫或是不懂详情而轻易签署了合同。

例如小芳和小吉签署了婚前协议,这份协议经过公证有法律效力。但是小芳因为不认识字,单凭丈夫小吉一面之词而签署了不利于自己条款,条款包括小芳日后收入的四分三要上交给小吉处置。这种情况明显是偏颇了小吉,而小芳在被蒙蔽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小芳知情后,是可以对合同进行撤销权的。

(3)用欺骗手段蒙蔽对方的合同。

欺骗意思就比较简单了,就是一方在自己知详情的情况下故意欺骗对方以获取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会让合同另外一方收到亏损。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如字面所讲,合同的一方是故意对另外一方实行欺骗的行为,用一些花巧的行为或言语另对方签订不利于自己的条款。

(二)受亏损的一方是因为对方的欺骗行为签订的合同,而不是其他原因。

(4)用武力或其他威胁手段让对方签订的合同。

用殴打他人、用对方家人或是其他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一方有威胁他人的有意的、实质性行为。

(二)逼迫、威胁的实质在于对合同另一方的自由进行干涉。

(三)合同受损的一方因为受对方威胁而感到恐慌不安甚至无法反抗。

(5)利用对方危机处境趁火打劫而签的合同。

趁火打劫意为合同的利益方利用受损方的危难处境,令对方不得的签署大大不利于自己的合同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受损方是违背了本身的意愿去签署的。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受损的一方的确出于危难、不利的境地,这种危难是客观上,而非主观上的。

(二)得益方在明知对方有难得情况故意利用这种处境赚取好处,而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对方签署。

(三)正是合同趁火打劫的一方导致了另外一方的亏损,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受损的一方已蒙受重大的不利或即将面临这种情况。

显失公平的合同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因为如果是显失公平的合同,那么其中的各项条款很有可能会对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一旦发现合同有显失公平的情况出现的,需要及时的和对方协商作废合同,或者是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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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不平衡,属违反民法上公平合理原则的协议。显失公平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二是另一方获得的利益明显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三是受害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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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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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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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条的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只以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诉讼第三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讼的,可以合并审理。由此可见,债权人为数人时,各债权人可以单独行使撤销权,也可以共同行使。
虽然撤销权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但具体期限有所不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当事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都由债务人负担,但在合同的保全中,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撤销权的行使,发生合同及债务人的法律行为自始无效的效力,在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承担返还财产的义务,有过错的一方还要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在合同保全中,若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财产的,应当返还给债务人,原物不能返还的应赔偿损失;受益人因对待给付而支付给债务人的财产,受益人可向债务人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对于撤销权人而言,撤销权人有权要求受益人返还财产于债务人,但自己并无优先受偿权。
三、合同撤销权的种类
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上述

一、二两种情况,系无订立合同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第三种情形是违背意思表示真实原则,可行使撤销权。第四种情形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可行使撤销权。所以,《合同法》规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况有4种,然而有些教科书和学者的理解上,只把上述第四种情况作为撤销权的行使,这是不完整的,导致审判实践中,理解发生分歧,适用法律产生矛盾。
《合同法》规定的上述四种撤销权的主体及行使条件分析来看,有其不同之处。
(1)行使主体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包括上述第
1、
2、3种情况;二是合同以外的权利受损害的第三人,为上述第4种情况。
(2)实施撤销权的主体,必须以权利人的权利受损害或足以受损的权利人自己的名义申请行使。
(3)从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分析,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实施了损害或足以损害另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撤销。r最高人民r《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r法释〔2010〕12号r第十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r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r江苏省高级人民r《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2》r3、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r

1)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r

2)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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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撤销权相关内容有哪些
《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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