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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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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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如果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如果其中一方是在另一方的欺骗的情况下,并且是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的,那么这份合同的有效性是有一定的问题的,因此是可以申请合同撤销的。
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么?

一、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销么?

显失公平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1)因为一些实质误会、误解而签订的合同。

重大误会是签约合同双方有一方或双方因为合同内容的性质、内容的质量或数量甚至是对签约人的误解导致了不清楚当时状况而签署的合同,这样的合同会让一方或双方上遭受损失,这样的情况能够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在行使撤销权前,双方或单方是对合同的核心主内容产生了巨大误会,而不是对微不足道的次要条例产生误会,这个误会影响了合同的顺利执行,才能对合同进行撤销。

(二)的确是合同内条文的意思表示导致了双方或单方的误会,而不是单凭想象或其他引起误会,才能对合同进行撤销。

(三)最后是这样的误会是由双方或单方自己的主观理解错误或是自身其他原因造成的,而不是故意欺骗对方,才能行使合同撤销

(2)没有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

在非公平公正的条件下签订合同,意思是在签订合同的一方在很迫切或是经验不足、不懂详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这份合同对这个不懂的人有明显的不利内容,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合同原则上十分偏颇,一方明显有益处导致另外一方有亏损,或是一方能享受明显更多的权利但承担更少的义务。

(二)有利的一方所获得的钱财或利益已经超越法律能容许的上限。如一些巨额的天价收入。

(三)利益受损的合同其中一方在短时间内因为时间紧迫或是不懂详情而轻易签署了合同。

例如小芳和小吉签署了婚前协议,这份协议经过公证有法律效力。但是小芳因为不认识字,单凭丈夫小吉一面之词而签署了不利于自己条款,条款包括小芳日后收入的四分三要上交给小吉处置。这种情况明显是偏颇了小吉,而小芳在被蒙蔽的情况下签署了合同。小芳知情后,是可以对合同进行撤销权的。

(3)用欺骗手段蒙蔽对方的合同。

欺骗意思就比较简单了,就是一方在自己知详情的情况下故意欺骗对方以获取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会让合同另外一方收到亏损。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如字面所讲,合同的一方是故意对另外一方实行欺骗的行为,用一些花巧的行为或言语另对方签订不利于自己的条款。

(二)受亏损的一方是因为对方的欺骗行为签订的合同,而不是其他原因。

(4)用武力或其他威胁手段让对方签订的合同。

用殴打他人、用对方家人或是其他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一方有威胁他人的有意的、实质性行为。

(二)逼迫、威胁的实质在于对合同另一方的自由进行干涉。

(三)合同受损的一方因为受对方威胁而感到恐慌不安甚至无法反抗。

(5)利用对方危机处境趁火打劫而签的合同。

趁火打劫意为合同的利益方利用受损方的危难处境,令对方不得的签署大大不利于自己的合同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受损方是违背了本身的意愿去签署的。根据法律条例,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一)受损的一方的确出于危难、不利的境地,这种危难是客观上,而非主观上的。

(二)得益方在明知对方有难得情况故意利用这种处境赚取好处,而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对方签署。

(三)正是合同趁火打劫的一方导致了另外一方的亏损,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受损的一方已蒙受重大的不利或即将面临这种情况。

显失公平的合同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因为如果是显失公平的合同,那么其中的各项条款很有可能会对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一旦发现合同有显失公平的情况出现的,需要及时的和对方协商作废合同,或者是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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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撤销期限是多久
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至于是请求变更还是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有选择权。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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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能撤销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吗?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应适用我国《合同法》。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撤销的有:……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赔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有权予以变更。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不平衡,属违反民法上公平合理原则的协议。显失公平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二是另一方获得的利益明显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三是受害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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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因显失公平被撤销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买卖过程从初次商谈到最终交付房屋,往往会持续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限房屋价格难免会有所波动,有时候甚至会波动很大。对于正常的价格上涨,即使涨幅较大,一般也不能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有可能支持撤销合同,如主张显失公平的一方由于签约当时身处国外或者其他原因,委托给中介公司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出售房屋;再比如中介公司人员自身作为买方与出卖方进行交易等特殊情况。
对于因显失公平而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这里所说的显失公平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房价暴涨导致房价与签约当时市场价相比而差距较大的情况,应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
另外,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因此,如果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应该尽早主张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撤销吗?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应适用我国《合同法》。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撤销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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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不平衡,属违反民法上公平合理原则的协议。显失公平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是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二是另一方获得的利益明显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三是受害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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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买卖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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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有可能支持撤销合同,如主张显失公平的一方由于签约当时身处国外或者其他原因,委托给中介公司或者其他人员代为出售房屋;再比如中介公司人员自身作为买方与出卖方进行交易等特殊情况。
对于因显失公平而行使撤销权的条件,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这里所说的显失公平是针对签约时的情况而言的,对于房价暴涨导致房价与签约当时市场价相比而差距较大的情况,应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不能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
另外,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因此,如果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应该尽早主张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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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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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协议因显失公平会被撤销吗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买卖协议因显失公平会被撤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显失公平的合同或者民事行为规定是可撤销的。认定合同显失公平应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是否明显不公平,这一点应结合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一方获得的利益或另一方所受损失是否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方面综合衡量;二是合同订立中一方是否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对方轻率、没有经验。所谓利用优势,是指一方利用其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优势地位,使对方难以拒绝对其明显不利的合同条件;所谓没有经验,是指欠缺一般生活经验或者交易经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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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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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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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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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中仅仅说: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是可变更可撤销的
[律师回复] 显示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极不对等的,经济利益不平衡,因此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所以,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也可以向请求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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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什么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应体现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正义。然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
3、受害的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关于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客观要件。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由此可见,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所以不存在双方利益的不平衡和显失公平。客观上经济利益的不平衡,是以利益能够依一定的价格、收费标准等加以确定为前提的,对于那些特定物、特殊的服务等,因很难计算其实际价值,一般也不适用显失公平制度。二是主观要件。它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此,受害人不能证明对方具有此种故意而仅能证明自己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和技能、不了解市场行情、草率等,从而订立了于己不利的合同,则不能认为对方具备显失公平的主观条件。在此情况下,受有不利的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在法律上之所以要求考虑主观条件,其目的在于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公正,维护商业道德,保护处于弱者位的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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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显失公平与乘人之危的区别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在民法上,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原因很多。但《民法通则》规定的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则是指三种情形:一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利用了对方紧迫情势、缺乏实际经验或不知情,使之提出或接受了明显不利的条件;二是当事人一方不正当地利用其在经济地位、社会影响或人际关系上的优越条件,使对方接受或提出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三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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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乘人之危中的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情况。所谓危难,除经济上有某种迫切需要外,还包括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或困难之中,其范围较为显失公平的急需更加宽泛。

二,乘人之危中的获利方多表现为积极促成行为及其后果的发生,而在显失公平的合同中,获利方处于消极状态,表现为受损一方积极提出不公平的条件或作出承诺。

三,从立法上看,我国《民法通则》把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区分开来,将前者归于无效合同的范畴,把后者作为可撤销合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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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应体现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正义。然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且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
3、受害的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关于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客观要件。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由此可见,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所以不存在双方利益的不平衡和显失公平。客观上经济利益的不平衡,是以利益能够依一定的价格、收费标准等加以确定为前提的,对于那些特定物、特殊的服务等,因很难计算其实际价值,一般也不适用显失公平制度。二是主观要件。它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此,受害人不能证明对方具有此种故意而仅能证明自己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和技能、不了解市场行情、草率等,从而订立了于己不利的合同,则不能认为对方具备显失公平的主观条件。在此情况下,受有不利的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在法律上之所以要求考虑主观条件,其目的在于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公正,维护商业道德,保护处于弱者位的消费者的利益。
合同某一条款显示公平,就要撤销整个合同吗?
[律师回复] 一些合同当事人在事后履行合同的时候,才发现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按理来说,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撤销。可是实践中,撤销合同的时候也容易有异议,撤销部分条款还是整个合同,要分具体情况来看。显失公平合同撤销的方法实践中,合同一方当事人认为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情况的,可以向申请撤销。那么问题来了,撤销合同,是撤销显失公平的条款还是整个合同,具体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该显失公平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对合同权利义务产生严重影响的,那么向申请撤销该条款时,应当撤销整个合同。
2、如果该显失公平条款不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对合同主要权利义务未产生严重影响的,那么可向申请撤销该条款,而不是整个合同。合同有效部分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认定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具体体现于:
1、合同当事人一方利用了对方紧迫情势、缺乏实际经验或不知情,使之提出或接受了明显不利的条件;
2、当事人一方不正当地利用其在经济地位、社会影响或人际关系上的优越条件,使对方接受或提出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3、因
第三方的不正当干涉,使双方当事人不得不达成显失公平的协议。向申请撤销合同后,或许双方还是有一些不可避免的履行合同的纠纷。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的时候,注意两个实践操作的问题:
1、选择有管辖权的

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
(1)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管辖;
(2)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3)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1)被告地管辖;
(2)合同履行地管辖。
2、需要的证据材料

1)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
第三人等);

3)其他证据。合同当事人向是申请撤销合同,具体是撤销整个合同还是部分合同条款,主要看该条款是否是主要条款。在后续履行合同中双方有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也可以通过向发解决。过程中有困难不懂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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