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房没有土地证如何买卖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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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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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没有土地证如何买卖

一、单位房没有土地证如何买卖

房子没有土地证不能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所以,房子没有土地证不能过户。

二、单位福利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2、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3、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4、审核制证。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复审、核准后会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5、交费领证。

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按照规定房子没有土地证是不能过户的,如果过户的话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果过户的话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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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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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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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法买卖土地,非法买卖土地,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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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而非私人财产。在我国,没有土地买卖的概念,人们购买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也不能私自交易,必须由政府先行征收,再按规定进行流转或出让。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主导着一级土地市场的权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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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买卖合法吗
土地是属于集体的,个人并不拥有土地所有权,只拥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无权买卖土地,买卖土地也是不合法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同时,土地上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合法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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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
  第二条 转让期限:本土地转让期限为永久,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
  第三条 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土地交付后,乙方将土地转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
  第五条 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同时甲方有义务将原有的房屋证书、土地资料全部交给乙方,不得私自保留。
  第六条 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征地补偿:土地交付乙方后,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收该土地时,土地、地上物等拆迁、安置、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需要甲方提供各类资料、文件的,甲方应无条件提供到位。
  第八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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