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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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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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问题带来帮助。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损失,没有约定的,造成的损失一般是依据实造成的损失计算,如果有预期收益的,可以加上预期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但不包括非财产损失,即精神损害

限制规则:

合同预见规则、减轻损害规则、损益同销规则。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其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且不能补充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损失,没有约定的,造成的损失一般是依据实造成的损失计算,如果有预期收益的,可以加上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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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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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如果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减少的,人民可以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超过损失30%为标准,予以适当调整;
3、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以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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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买卖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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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打算租房,合同也签好了,但是有些事情违约了,我想了解一下租房合同违约造成的赔偿金损失计算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楼上朋友说的“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但不适用于违约金的约定。
  
3、“请问她收这么多合理合法吗 ”:
  
(1)你认为违约金高:应看你们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如果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应是不合理不合法,你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
  
(2)如果你现在违约,给房东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在你不再入住后房东找到新房客之前的租金损失(有可能是一个月房租,也可能是半个月吧,如果能尽快帮房东找到新房客,这部分损失会减少)、你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可以预见到了房东收益(保守些算,租赁如果如约履行,房东的收益也应有几百元税后收益吧?)。
  
(3)这样看来,收你600元违约金,我认为不是太高,你到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减少可能不会被支持。
  而且: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
  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建议:从法律上说,我认为你“无法接受”不占太多的优势,最好是能和房东协商适当少给一些违约金,或者你帮助房东尽快找到新房客而不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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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计算
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计算,一般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缔约过失行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对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却没有明确。鉴于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其赔偿的确定不能简单地比照后者,因此必须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和侵害的权益来确定其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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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计算
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计算,一般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缔约过失行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对赔偿责任的具体范围却没有明确。鉴于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其赔偿的确定不能简单地比照后者,因此必须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和侵害的权益来确定其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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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时如何计算损失,一般瑕疵履行时如何计算损失
[律师回复]
一、根本违约时如何计算损失在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
(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合同订有违约金条款,买方仍可要求赔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
2、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
3、在计算损失额时,还应考虑各种受害人应节省的费用和应减轻的损失。因为违约发生以后受害人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应自行承担这一部分损失,从而应将不合理扩大的损失从损失总额中扣除。
4、假如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该批货物转卖于他人,并且在该合同签订以后与他人订了转售合同,那么,可以根据转售价与合同之间的差额来计算损失。这是因为,既然买方又与第三者订立了转售合同,那么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就是他应该得到的利益。这种利益可能高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也可能低于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在违约发生以后,买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实际遭受的主观损失,便应该允许买方依此主观计算的方法来相应赔偿。
(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依客观计算方法,应按合同价格与违约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卖方遭受的损失,这一点与卖方不交货的计算方法相同。当然,如果货物价格在不断下跌,一般没有可得利益的损失,就不能以价格来计算损失额。
二、一般瑕疵履行时如何计算损失一般瑕疵履行包括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履行迟延等多种形式,当事人履行合同除有一般瑕疵外,还造成对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人身损害的,为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有两种表现:
(一)卖方交付时的货物有瑕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标的物能够修理,那么损失赔偿额原则上应按照修理该标的物所需要的合理的修理费来确定。所谓合理,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修理该有瑕疵的货物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即使修理结果并不能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违约方也应当支付已经花费的修理费。值得注意的是,在修理期间,因标的物不能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也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比如案例中的电机交付后有瑕疵,当事人既可要求违约方修理又可退货,该费用应由违约方负责。如果该电机因漏电不合格而被退货,那么损失赔偿则完全按卖方未交付货物的损失来计算,买方可以获得合同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另外还可以请求卖方承担退货支付的各种合理费用。在该案例中,该电机还造成工人身体损害,卖方还应该赔偿该工人所遭受损害的全部费用。
(二)卖方迟延履行。在卖方迟延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如果买方收到了货物,要根据货物应该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实际交付的市场价的差额来计算。因为在迟延履行情况下,买方的实际损失是从履行期到实际交付货物期间所遭受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在迟延履行期间,货物价格不断波动,在某一时间达到高峰,既高于合同价又高于履行时的价格,买方如能证明这一点,就可以以这一最高价格为基点计算损失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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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侵权造成停业损失,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停产停业损失是房屋因征收活动不能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而造成的损失。同时该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践中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以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例如,《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业,属于营业用房的,应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8的补偿;属于非营业用房的,应当给予不超过拆迁补偿款5的补偿。
2.按房屋面积计算。上海规定,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300-400元2计算,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确定。深圳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的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照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
4.区分企业用房是住宅用还是非住宅用,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规定:
(1)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评估的计算公式为: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
(2)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实际经营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0元至3000元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房屋征收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5.按照营业年限计算。一般是在确定税基后,根据营业年限确定相应的补偿倍数。
6.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7.据实补偿,协商确定。由被拆迁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停产停业损失的数额与拆迁人进行协商确定,补偿期限为停产停业的时间。
所以,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应该咨询专业人士,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此规定是否符合上位法的规定。要对自己的企业因拆迁造成的损失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进行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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