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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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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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房屋出租人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

一、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会终止。如果租赁合同是一方违约解除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出租人有哪些

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

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5、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

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协商解除法定解除两种,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会终止。

如果租赁合同是一方违约解除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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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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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房屋出租人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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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民法典租赁的时效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民法典中租赁房屋最长时效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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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房屋出租人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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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打算出去旅游,我把闲置的楼房租出去了,签订合同后对方迟迟不付房租,我打算解除合同,但是对方不打算与我协商解除,所以我问下,存在租赁合同解除异议怎么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若存在租赁合同解除异议想解除合同,内容如下: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
1、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2、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送达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3、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当事人无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合意解除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点是对房屋租赁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重要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当事人具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的几种情形,《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实践中,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点如何确定往往会有不同的意见。
对于当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可以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和分则中的特别规定作出判断,这里不作罗列。对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已经解除,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是否具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以及是否正确行使了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进行审查。本条是专门就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间点的确定提供几种判断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房屋租赁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因此,双方当事人就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产生争议时,经法院审查认为一方当事人确有解除权的,有解除权一方的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权即产生效力,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是已经存在的事实,法院可以在判决说理部分确认房屋租赁合同业已解除,如果判故从讼争的法律关系看,主要是买卖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故以买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宜。我们倾向于第一种意见。因为优先购买权本身也包含了买卖的内容,而单纯的买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能体现优先购买纠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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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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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您好,请问民法典妻子婚前存款该怎样保护
[律师回复] 妻子的婚前存款能够得到证明其属于妻子个人时,受法律保护。而证明婚前存款属于妻子个人财产的方法有:
    1、婚前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表达妻子的婚前存款属于个人财产,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
    2、夫妻约定财产制,双方自行协商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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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房合同的解除存在哪些后果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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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问一下民法典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解除合同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解除。
1、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
3、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请问一下民法典合同解除法律制度
[律师回复] 民法典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迟延履行。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不定期合同。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在不归属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只是此时当事人并不当然拥有解除权,必须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才能解除合同,决定权在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必须先协商,协商不能才能提出。
(六)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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