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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房屋买卖期间房主能使用房子吗
民法典对此并没有做出直接的规定,但是房屋买卖期间,出售方能不能使用房屋,要看双方在销售合同是有不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在交付前,出售方可以继续使用房屋。因为我国是以房屋是否登记来确定不动产产权的,未经登记产权转让不生效。《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第一、交易双方应当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这一事项要达成初步的意向。
第二、是需要查档,交易双方持房产证原件,到房地产相关部门查询房屋信息,看房屋是否有查封、抵押,房屋产权人是否一致等。
3、是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的价格、定金、首付款、资金监管、违约责任等。
确定这几点之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协议。
4、是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定金、首付款支付,并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解押,办理过户手续。
5、是交房,在办理完合同约定的事项并过户完成后,买卖交易双方就需要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水、电等过户。
卖方向买方交钥匙之时,房屋的交易流程基本完成。
所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的房屋产权的转让和变更是需要进行登记生效的,未经登记的说明房屋产权并未转移,这个时候住在自己的房子里面也不会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不过房子卖出去这个期间双方有合同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来。
小编做出了以上的回答,希望能给读者们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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