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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可以撤销分公司,撤销分公司也是需要开股东会议的。注销公司的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按照规定总公司是可以撤销分公司,但是在撤销分公司之前应该要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会议决定分公司撤销的相关事宜,这样的话公司是要去办理注销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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