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拆迁怎么处理最好?
农村房屋拆迁纠纷发生之后,可能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最好,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纠纷: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强制拆迁。
在拆迁过程中的发生农村拆迁纠纷,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二、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的主要原因包括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等。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性质和归属法律规定不明确。
承包地之外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归属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2、由于农村土地权属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补偿费无法为农民所掌握,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分配给该物的所有者,通常为农民个人所享有;安置补助费国家规定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所享有,若农民自谋职业,应发给农民个人。
3、现行的立法模式并没有为“集体”作出严格界定,现实中农村集体土地一般存在三种模式。
即乡镇集体所有,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对所有权主体多级性和不确定性的规定,反而造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虚位,导致了集体土地人人所有,却人人无权。
4、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多解散。
原来属于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已经分给各村内小组的农户承包经营,而且当初分地的时候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大多不健全,在土地未被征收时这种潜在的权属不清问题一般不太引人注意,但是当面临补偿金的时候,三个主体都争抢土地补偿金,即使属于村内小组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后,乡镇、村克扣、截留补偿金的不正常现象大量存在,补偿金落实到真正土地权利人手中的所剩无几。
不管是在农村地区拆迁、还是在城镇地区进行拆迁,在拆迁过程之中,都有可能会引发拆迁纠纷。在纠纷发生之后,在确定处理纠纷的方式之前,需要先确定导致纠纷的方式,然后结合现行法律的规定,确定具体采取哪种方式处理拆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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