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占地补偿标准现行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补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为,土地补偿费,加上安置补助费,再加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国家占地不补偿怎么办?
1、国家占地不补偿,应承担法律责任,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权。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要承担法律责任。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遇到政府非法征地,可以直接起诉至国土资源部。农民可通过举报的方式,直接举报给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来阻止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拆迁。然后,注意收集有效的违法占地的证据,国土资源部在法定的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违法 占地进行依法处理,那农民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直接起诉国土资源部,状告国土资源部不作为。
国家占用土地,通常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但是现行法对于补偿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政府等在实施征地行为之前,就需要考虑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等相关因素,确定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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