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需要上报,相关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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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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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工伤是否需要上报,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工伤是否需要上报,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是否需要上报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在工伤发生30天内申请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如果是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伤的,应该在1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在工伤发生30天内申请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如果是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工伤的,应该在1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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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合同的相对性并非绝对,不同的个案反映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审判实践中,不应当因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忽略不同法律规范之间的联系,从而导致责任人的遗漏,这将是对合同诚信原则及公平正义的另外一种形式的违背。
商标的相同或相似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标的相同或相似的认定方法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的相同或相似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1)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准,而不是以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
(2)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
具体说来,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标准:
(1)人的标准
即判断商标相同或相似需以普通人的注意为标准,专家或智力特别低下者所施加的注意不能成为判断标准。即使是普通人,也考虑商品的具体销售对象。例如,使用在妇女用品上的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应以普通妇女购买该商品时的注意力为准;
(2)地的标准
比如一个英文商标,在英语国家可能不被认为相同或近似,但在非英语国家,则可能被认定为相同或近似;
(3)物的标准
一般说来,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注意程度与所购商品的价值成正比,商品的价值越大,消费者施加的注意力就会越多;反之,商品的价值越小,消费者可能就越不太注意;
(4)时的标准
一般说来,消费者的认识能力往往会因时而变,随着知识的增长,其识别能力就会越来越强,即使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消费者的识别能力也可能会因时而变。例如,周末购物时,消费者因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可能会施加较多的注意,而在上班前,火车、飞机、轮船即将出发前购买,其注意力自然较常态有所削弱。
认定方法
1、就商标图样的主体考察
商标图样通常不是单一的,往往由多个成分组成,但从总体上可分为主要部分和次要部分,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就其主要部分考察。那么,如何判断商标的主要部分与次要部分呢?可供参考的因素有:
、量的多少,往往是主要部分占据商标图案的大部分,次要部分占据少数;
、面积的多少,通常主要部分占据商标图案面积为多,次要部分占据面积较少;
、意义,即看商标图案的主要意义是什么,凡表达商标图案主要意义部分,通常为该商标的主要部分,而表达商标图案次要意义部分,通常为次要部分;
、是否明显突出,一般说来,商标的主要部分通常置于商标的中心或最能引起人们注意的部位,较明显突出,而次要部分通常置于商标图案的边缘。
2、观察
观察是指在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将欲比较的两个商标,使消费者凭借对某一商标的主观印象去判断另一商标与之是否相同或者相似。观察的理由是,消费者往往是凭借其对某一商标的主观印象去挑选商品或者服务的,这种主观印象是大致的而不是精确的,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前就形成的。没有理由要求消费者怀揣着某一商标标志到市场做仔细对比后再购买其需要的商品。同时,这种主观印象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前就形成的,故观察还要做到异时异地,在不同场合观察比较。
3、通体观察
通体观察是指在比较两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就商标的全部内容做观察,而不能局限于商标的一部分。有时候,两个商标的某个部分可能相同或者相似,但从整体上看两者却存在着较大差异,这时就不能认定两者相同或者相似。同样,两个商标的某个部分可能不相同或不相似,但如果从整体上看普通消费者能够得出两者相同或相似的判断,就应认定两者相同或者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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