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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拆迁住宅的补偿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都是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进行赔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拆迁评估流程主要包括八个阶段:
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第三个程序是外业入户评估;
第四个程序是内业结算;
第五个步骤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第六个步骤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第七个是动迁解释;
第八个是把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拆迁个人的房屋需要支付拆迁补偿,补偿的标准没有具体的规定,可以按照当地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来进行赔偿,被拆迁人觉得房屋赔偿的数额不合理,是可以拒绝签订拆迁补偿的协议,可以向拆迁管理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