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离家较远的学生均应在校住宿。
但因确有客观原因或坚持要求在校外租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到校与校方签订书面安全协议。
为了加强在校外租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在外租房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
(二)该生在校外所有人身安全和伤害事故责任均由家长负责。
学校不承担监护职责。
(三)未成年人学生的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家长有义务和权利向其孩子的房东询问自己孩子的情况,并有义务教育其孩子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
(四)校外租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不在课余时间乱逛;
不得参与抽烟、喝酒、和“黄、赌、毒”有关的活动;
不得从事打架、偷盗、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等有损学校声誉的任何形式的各类活动;
远离网吧等;
不得男女生混居租房。
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卫生防疫、饮食、交通、社会生活安全等常识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自我防范自救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五)在外租房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学生校外租房申请表》,办理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
如租房地点变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凡未办理申请手续而居住校外者,出现所有问题一律由本人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六)在外租房学生应服从房东和所在辖区的管理,不得与房东和邻居发生矛盾、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如有乱纪行为及发生伤害及被伤害等事件,均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责任自负。
学校将根据公安机关的决定(意见),按校纪校规的相应条款处理。
(八)学生在校外居住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需在一周内将新的居住地、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学校主管校长,以调整相关登记记录。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持一份。
(十)本规定从年月起实行。
学校主管校长(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高班学生:
(签名)最后,校外租房安全责任书有以上的一些内容。
一是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而且这种管理最好能尽快有法规的支持;
二是家长也要重视配合学校教育,随时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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