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押的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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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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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抵押出去的东西还可以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即抵押期间,抵押人原则上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明确约定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的,从其约定。
已抵押的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一、已抵押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物转让的法律限制是什么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关系设定之后,抵押人要转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为这种转让可能与抵押权人未来的利益相关。再者,也应当如实告知受让人该转让物已经抵押他人的情况,以使受让人据此决定自己是否继续受让该物;

4、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物转让的,附着于抵押物之上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取得抵押财产的受让人在取得所有权的同时,也受到抵押权的约束。此为抵押权的追及力,亦为《民法典》该条规定的核心,简言之,抵押权是抵押物对债权担保,而不是抵押人对债权的担保。

5、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抵押权人选择对转让价款主张物上代位权的,抵押权人对原抵押物的抵押权消灭。相当于抵押权人既有抵押权的继续保护,也有该部分转让款的保护,增加了对抵押权人的担保。当然,如果抵押权人不能证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或者证据不足的,不得请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这里的“通知”是抵押人履行其附随义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应通知抵押权人的,则是抵押人履行主合同义务),抵押人未履行此通知义务,不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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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押的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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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能出售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已经抵押的商品房能出售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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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已抵押的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怎么规避因抵押而产生的风险
[律师回复] 一些开发商因为资金不足,会把还在建设中的商品房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如果购房者碰到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要如何才能规避风险呢?
已抵押的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如何规避因抵押而产生的风险
一、 已抵押的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当商品房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若需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已设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由此可见,只要该商品房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算已经被抵押出去,仍然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如果购房者买到这样的房子,只需让开发商去银行解除抵押即可。
二、 如何规避因抵押而产生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在房屋交付时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时,购房者才知道开发商已将交易房屋抵押,而且开发商未能在交接房屋时或办理两证时解除抵押,购房者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此外,购房者除了要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内容之外,还应在合同约定“出卖人需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需明确开发商应承担的具体赔偿金额和赔付时间,以保证自己能得到应有的民事补偿。
已抵押的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该怎么规避因抵押而产生的风险
[律师回复] 一些开发商因为资金不足,会把还在建设中的商品房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如果购房者碰到这样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要如何才能规避风险呢?
已抵押的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如何规避因抵押而产生的风险
一、 已抵押的商品房是否可以买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当商品房在抵押期间,抵押人若需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已设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抵押房地产转让或者出租所得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由此可见,只要该商品房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算已经被抵押出去,仍然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如果购房者买到这样的房子,只需让开发商去银行解除抵押即可。
二、 如何规避因抵押而产生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在房屋交付时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时,购房者才知道开发商已将交易房屋抵押,而且开发商未能在交接房屋时或办理两证时解除抵押,购房者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此外,购房者除了要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全部内容之外,还应在合同约定“出卖人需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需明确开发商应承担的具体赔偿金额和赔付时间,以保证自己能得到应有的民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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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抵押商品房能买卖吗
做了抵押商品房能买卖吗(《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12月3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商品房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出售,而出售商品房所得的价款要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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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该怎么购买已经抵押的商品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购房过程中要想避免这种风险,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因为在建工程要办理抵押,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同时,如果是买了在建的抵押了的房子,要注意资金监管的事情。
2、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除了查询,还要注意及时网签并备案。如果是房子出现了除在建工程之外的抵押或者是查封,系统里都有记录,是网签不了的,购房者可以及时发现并避免损失。
3、实践中,许多开发商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地产时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已有抵押记载,造成办理产权过户出现障碍,购房者无法顺利拿到《房屋所有权证》。
因此,为了规范购房法律关系,减少甚至杜绝纠纷,从保护购房者利益的角度出发,较好的办法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如下条款:
①出卖人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商品房所属的在建项目及其所处位置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否则,买售人有权无条件退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有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任何时间,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便及时了解该项目的抵押情况。
在买房前,与其事后维权,不如在事前就防范、避免这种风险的发生,以减少后期的各种可能产生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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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现房买卖然后抵押要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品房现房买卖然后抵押要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品房现房买卖然后抵押应该如何办理
(一)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的需出具民事调解书或(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二)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注意: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三)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①抵押房屋登记标准凡在本市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②抵押房屋登记程序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申请书;;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③抵押房屋申报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申请表;抵押合同;证明房屋价值的资料;委托书;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非住宅房屋抵押的提交土地使用证;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职代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
④抵押房屋贷款登记的费用个人购买住房抵押登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每件100元缴纳;申请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按每件200元缴纳,由个人承担。其他按抵押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抵押人缴纳: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0、1100——2000(含)0、042000——5000(含)0、035000——10000(含)0、02超过10000部分0、01计费基数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确定,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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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抵押的房子能卖吗 已抵押房屋怎么买卖
抵押的房子不能卖,需偿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后进行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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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现在因为开店需要用钱,打算把自己的房子拿去抵押,请问2018年商品房买卖合同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房地产抵押登记是什么
[律师回复]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与流程如下: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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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开发商又将此房抵押给地税局,抵押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这些情况下可要求定金双倍返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商品房现房买卖然后抵押应该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品房现房买卖然后抵押应该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品房现房买卖然后抵押应该如何办理
(一)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的需出具民事调解书或(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二)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注意: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三)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①抵押房屋登记标准凡在本市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②抵押房屋登记程序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申请书;;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③抵押房屋申报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申请表;抵押合同;证明房屋价值的资料;委托书;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非住宅房屋抵押的提交土地使用证;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职代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房屋抵押的,提交董事会决议证明和工商部门出具的董事会组成人员证明。
④抵押房屋贷款登记的费用个人购买住房抵押登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每件100元缴纳;申请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按每件200元缴纳,由个人承担。其他按抵押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抵押人缴纳: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0、1100——2000(含)0、042000——5000(含)0、035000——10000(含)0、02超过10000部分0、01计费基数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确定,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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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押房屋能否买卖 已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由此可见,法律和规章并没有禁止抵押人合法转让抵押物,只要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被抵押的商品房是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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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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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押房屋能否买卖已抵押的房屋能不能买卖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已抵押房屋能否买卖已抵押的房屋能不能买卖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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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维权,如何防范买到抵押房
[律师回复] 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办?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出卖人均构成欺诈,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二是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物权法》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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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被开发商抵押怎么维权,怎样防范买到抵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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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先抵押后卖房,还是先卖房后抵押,出卖人均构成欺诈,应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二是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物权法》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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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房地产预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二是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物权法》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买商品房时预售商品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预售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以尚未竣工的房产为标的物,买受人在预售法律关系中对预售标的物享有的是一种债权。由于债权是一种请求权、相对权,不具有排他性,为保障买受人对预售标的物所享有的权利而设置了预售合同登记制度,这种登记实际是一种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是指债权人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不动产,保障其将来取得物权而向登记机构申请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全不动产的请求权,具有警示作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后,买受人在预售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债权将具有一定的公示效果,具有一定的排他效力。未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手续,而将预售房屋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则买受人就只享有合同上的债权。依照物权优先于债权行使的法律规则,买受人对预售房屋的权利不能对抗抵押权。即使买受人取得预售房屋的所有权,一旦商品房开发公司无力偿还贷款,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已为买受人所有房屋也将作为抵押物,由抵押权人使优先受偿权。
二、买的期房抵押了怎么办为避免这种局面的出现,在预售人未告知买受人将预售房屋抵押给他人时,《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赋予了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在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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