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怎么起诉是正确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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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诉讼正确的起诉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公诉案件的起诉方式,一种是自诉案件的起诉方式,如果是公诉案件的话,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自诉案件的话,那么就由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刑事诉讼怎么起诉是正确的?

大多数刑事案件都不是受害人到法院起诉的,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但是刑事案件中也有一部分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到法院起诉的流程是,准备好做自诉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把自诉状交到犯罪行为所在地的刑事法院,由法院立案审查。

刑事案件一般不能由受害人去法院起诉,除非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起诉流程是:

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诉讼代理人通常是指律师

2、确定起诉的法院。刑事自诉通常是优先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但也可以到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3、准备起诉材料。刑事自诉案件到法院起诉,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刑事自诉状。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②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③具体的诉讼请求;

④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2)身份证明材料。如被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证据资料。如被害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如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4、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其实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两种处理方式,无论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在人民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首先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人民法院最终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予以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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