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房动迁一般情况下是不给补偿的。没产权的房子基本属于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拆除时对被拆迁人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民事合同,只涉及民事问题,如拆迁过程中如何安置被拆迁人、承租人,如何补偿被拆迁人的损失等问题。而能否进行房屋拆迁则属于行政行为,不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协议的当事人是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涉及到租赁房拆迁的,承租人也可以成为当事人。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要条款,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2)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
(3)搬迁期限;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以上内容属于强制性规范,法规原文中的用语是“应当”而不是“可以”。
4、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虽未明文规定采用何种形式,但由于房屋拆迁协议约定的内容复杂,且不能即时履行,因此,房屋拆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协议必须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订立。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协议必须依法签订。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没有产权证的房屋面临着拆迁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和补偿,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作出不同的判断,但大致情况之下,若是因为违章建筑或者是超期建筑物没有办法办理房产权证的话,就不会对此进行补偿。如果是因为特殊因素造成的没有发产权证,也是可以协议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