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可以辞职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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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哪种情况下可以辞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哪种情况下可以辞职

一、员工可以辞职的情况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不用等一个月了。

二、被迫辞职的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出规定,被迫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了解到,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只不过随时辞职也是受到相应情形限制的,而并非允许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辞职。要是员工辞职的行为,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话,此时还需要对单位的损失作出赔偿。

员工如果自动离职的话,是需要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的。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了问题,那么员工也是可以离职的,这个时候员工在离职的时候,公司应该还要给予员工一定的工资赔偿。

对于哪种情况下可以辞职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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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你手上的银行卡、考勤照片是证据。公司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如下凭证: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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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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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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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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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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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经同乡介绍去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没签合同前怀孕被辞职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合同用工满一个月,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工未满一年的支付至补订劳动合同时止;用工满一年的支付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二、女职工孕期、产期、辅乳期,除非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其它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当然,前提是合法怀孕生育。
  
三、注意保存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便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维权。涉及劳动关系证据问题请参阅劳动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
  
四、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单位侵权的时候先依法据理力争,尔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附: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你好,我和妻子去年结的婚,今年生育了小宝宝,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休完产假辞职生育津贴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休完产假就辞职不能拿到生育津贴,享受生育津贴必须是在缴纳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发放,如果休完产假拿到了生育津贴可以辞职。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辞职时单位要扣我很多培训费的。假如我辞职的话哪种情况对我更有利?是不是说假如说单位不和我续签,也不解除。仲裁时,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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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案由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管辖。你主要在北京工作,那么可以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到办理处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2、合同注明的保险公司不负责是违法的,单位应当对入职的员工缴纳各项保险。具体应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公积金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是企业自主决定的。你完全可以主张入职以来的保险。一般仲裁委都会判公司给补缴保险,但是也可以与单位协商折算成现金你自己缴,当然你自己承担的那部分需要自行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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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倍工资只双方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不包括奖金的,同时,奖金如果没有在合同上约定,是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的。你主张不了奖金的。
5、现在没有辞退金一说,如果你确实在外,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是可以辞退你的,同时,单位是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6、如果你接受了,你需要保留必要的证据,即向公司主张上述保险双倍工资等的证据,这样,时效中断。
7、你做销售公司交了保险,但是并不能免除之前没有交的保险。因此,你是可以主张的。
8、一般像你这种情况只要在时效内胜诉的机率很大的。不过,案子有些复杂,要求的也比较多,还是找个专业律师比较稳妥。律师费没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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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没办入职辞职有工资吗
这个不一定的,要看这个公司的制度怎么样。刚入职两天,一般是培训或者工作交接,并没有坐太多的实事。所以大多数公司不给刚入职两三天几天辞职的人结工资,不过也有少数的公司会给结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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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辞职与劳动合同期满离职,这两种情况下离职证明内容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有区别。
1、辞职一般指劳动者本人意愿离职。
2、合同期满离职则分为劳动者本人意愿离职和非本人意愿离职两种情况,非本人意愿劳动合同期满有可能是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终止合同,或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非劳动者本意意愿接触劳动合同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扩展资料“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你好,我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干了很多年了,现在要被辞退,请问公司不签合同并辞职孕妇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1、签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在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公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在单位工作过的任何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
如果辞职了,保障卡上的医疗保险就没有公司给交了,那就等于作废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没有了 ?就算有了保障卡也是空账户?
回答:
1、辞职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不会增加了,但上面已有的额度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2、失业保险本来就是要在你辞职以后才能按规定领取的,不存在无效的问题。
3、生育保险费本身就是全部由企业交纳,劳动者个人是不交费的,辞职后自然也就不能享受了。
追问:
刚才老板又找我谈了 。他的意思是不想闹到最后告上法庭。要私下处理,叫我不要急等等。
我看他的意思是,想算计下没事让我继续留下,他能付出多少钱,还是叫我放假在家他能付出多少钱,看那个合算。
我也想知道,
1,这个社会保障卡,是不是必须有合同才能生效?
2,社会保障卡里的医疗保险和生育基金要多少天后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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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育基金到孩子出生后到底能报销都少?
回答:
1、社会保障卡与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办理后就有效。
2、卡里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同的,医疗卡里有个人账户,交保费后就可以使用,生育保险只要单位交了保费,产假开始就可以享受保险。
3、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生育费用全额包销,费用都由保险基金中支付,公司不出钱。
4、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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