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报销次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只要是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处于生育保险参保状态且连续参保时长满足当地要求,就可以参与生育保险报销,并不区分一胎、二胎等胎次;
2、如果是一次生育中的报销次数,则只有一次,只能在女方报销或者女方未就业且无处报销时以男方名义报销。并不能在男女双方都报销。
一、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可以多次报销,但是具体的次数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只要职工生育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二胎也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与此同时,二胎也可以享受与独生子女同等的产假和生育保险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只要符合报销条件,所以也需要当事人积极争取权益。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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