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9-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

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平均分割的基本原则确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其次就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关于夫妻分割财产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均等分割是基本原则。同时也是需要照顾到子女和无过错方的利息。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一键咨询
  • 178****1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3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离婚财产怎样分割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院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分割分割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案情简介:协议假离婚后丈夫出轨 刘某诉称,刚从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的刘某进入某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相貌英俊的同事邓某,两人很快就陷入热恋。2021年2月,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一年多两人过着幸福安定的日子。年初开始,刘某发现邓某情绪较为低落,经常闷闷不乐,邓某称自己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希望与刘某分开一段时间,多次开导无效后,刘某答应了邓某的请求,两人于3月经密云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时邓某给了刘某17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复婚。但是一次偶然的时机,刘某发现邓某与其女上司有婚外情,邓某曾陪着该上司到医院做人流手术。气愤不已的刘某至,要求分割其与邓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楼房、汽车、股票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5万余元。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认为邓某给付的17万元是两人的共同存款,当时因为是假离婚,邓某曾说是暂时让她保管,两人购置的楼房、汽车及股票在离婚时并未分割。邓某则称自己不是假离婚,其与刘某到密云县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前已经给了刘某17万元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款,所以才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夫妻无共同财产,无财产纠纷”。故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 经审理认为: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刘某和邓某在离婚协议书上未明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于邓某给付刘某17万元的行为的性质,双方亦未有书面的约定。从邓某、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状况来看,如认定该款即为对双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刘某有失公平。结合本案的案情,认为宜认定该款为对夫妻共同存款及部分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现刘某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车辆、房屋及股票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最后判决除已给付的17万元以外,由邓某再给付刘某财产折价款186467元。 律师说法: 离婚时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分清家庭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界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出轨,财务分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你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与你的妻子分割财产。
1、协议分割。当夫妻一方有出轨导致离婚分割财产,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出轨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由夫妻自由决定。
2、判决分割。当夫妻因出轨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无法通过协议分割予以解决,那就只能向提讼要求分割。在审理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时,主要考虑以下三种因素:
(一)照顾子女和女方原则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因为子女和女方一般属于弱势群体,一旦离婚会对其造成极大的精神打击和物质压力。
(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一方的出轨行为给受害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论是谁提出离婚的,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但是没有女方证据证明男方有不正当婚外情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怎样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一方吸毒离婚另一方能否请求赔偿《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才可能会支持。而吸毒并不在此列,所以即便因为一方吸毒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也与普通的离婚并没有区别。
二、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
第三人。在离婚诉讼中,可以提出赔偿的情况一般为夫妻其中一方出轨、有家庭暴力等等,而一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方式与普通的离婚在财产上的处理一样,因为吸毒并不构成另一方请求赔偿的理由。即使双方因为其中一方吸毒而离婚,婚前的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而婚后的共同财产则由双方依法分割。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样分割,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样分割,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怎样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无争议或已证实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3、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5、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1、婚前存款 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时候,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购买婚后财产,这就将问题变得复杂了: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投入、也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我认为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是,用于共同生活之后,性质就已经被模糊掉了。 2、婚前房产 这种情况,如果产权登记已经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产权归属没有争议。难就难在婚后财产混入该房屋按揭贷款偿还之后,分割起来就异常麻烦了,具体分析见专题。 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 这个问题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如果认定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为婚后财产,与一方实体上婚前投入相对,有失公允。张志胜律师在此持有的态度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财产婚后所得且夫妻财产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地方。 三、婚前财产注意事项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属福利房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属于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属购买的,婚后又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扣除婚前一方的出资款后,剩余价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4、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7、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一般可以认为是对其个人子女的赠与,有借贷关系证据的除外。 8、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为是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产证登记配偶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9、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对首付款中配偶一方已出资的及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0、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1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产生的房租,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 2、个人婚前买房,婚后出售,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所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离婚财产分割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离婚财产分割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一、离婚财产分割方式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一、离婚财产会如何分割判决一般会根据以下原则分割财产: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品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三、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在实践中,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处理的呢下面为您列举几种情况:1、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只有一处住宅,所以离婚时在分割房产上往往争议比较大,尤其处于目前北京楼市的涨幅较大,夫妻同争房产所有权的情况比较多。房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存续不足八年,产权很明确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法很明确,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但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扩建的,增值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应对共同部分产权人所有部分有所体现,属于另一方应得的分额,由产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房产确属共同所有,但离婚时双方均争产权,而该共有房产又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扶养子女的一方或无过错方等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照顾女方。2、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属合理,另一方应予协助,但共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3、对于离婚时,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处理。4、婚后按揭房的分割,按照上述原则处理。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为准,对于其中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或还贷的部分,另一方应予以补偿,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由产权人负担。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和男方因为长期两地分居,聚少离多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现在男方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跟我争执不休,头疼的不行,问问离婚财产的分割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时该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无法在共同生活,离婚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关于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要十分谨慎。
◆支招:
首先需要区分清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工资、奖金,经营公司的收益、继承的财产等,以上这些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伤获得的相关赔偿、一方专有的生活用品等等。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为了证明相关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就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另外,还需特别注意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以防对方伪造债务,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
◆相关问题:
婚姻相关问题:离婚还要涉及婚姻关系解除,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法院判决离婚就只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比如:出轨、家庭暴力、犯罪、分居两年等,需要注意证据收集哦!
子女相关问题:离婚还要涉及子女抚养的问题,法院判决是看哪方对孩子成长更有利,所以,若想争取抚养权,就要注意收集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证据哦!
◆针对性解答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如约定财产制)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上面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时该如何分割?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公证,财产分割流程,夫妻财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财产公证,只需要持有需要提交的材料,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即可。 去公证处办理的流程有: 1、准备好材料; 2、双方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按照公证处规定的时间,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婚后财产公证 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夫妻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需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财产公证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分割财产怎样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分割财产怎样分割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和我老公结婚好多年了,他总是对我有家庭暴力,我希望和他离婚,我想知道家庭暴力财产分割法律
[律师回复]
1、一般要求
法官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如果发现存在家庭暴力,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时,应当充分考虑家庭暴力因素。
2、财产利益受影响时的补偿与照顾
在加害人自认或法院认定的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
3、受害人所作牺牲的补偿与照顾
受害人向加害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资金支持,或支持加害人开拓事业而牺牲自己利益的,无论当初自愿与否,如果这种牺牲可能导致受害人离婚后生活和工作能力下降、收入减少、生活条件降低的, 在财产分割时应当获得适当照顾。
4、精神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无论家庭暴力行为人是否已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均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5、适当照顾的份额
符合上述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况的受害人分割共有财产的份额一般不低于70%;针对加害人隐藏或转移财产的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受害方的份额一般不低于80%。
6、家务劳动的平等对待
在家务劳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的当事人,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予以照顾或补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财产分割怎样分割?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