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几种方式
当事人申请回避时,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回避的方式包括:
1、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
2、当事人申请回避。
自行回避是指专家鉴定组成员认为自己有回避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也就是说自行回避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负有的一项重要义务。
当事人申请回避,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认为专家鉴定组成员有回避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向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申请,要求有关人员回避,也就是说申请回避是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
二、医疗事故是如何鉴定的?
医疗事故的认定不是由卫健委认定的,只有各地市级、省级医学会才有资质认定,而且是通过一定的程序来鉴定。林律师以患方角度跟大家介绍一下医疗事故是如何鉴定的。
1、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合理怀疑,根据医疗事故构成要件,至少要有医疗过错及医疗过错导致的损害结果出现,如医生未按诊疗常规完善术前检查漏诊血友病,术中或术后患者大出血导致病情加重或死亡。但如果医院的过错导致损害出现后,又得到及时纠正并治疗,没有留下不良后果时,一般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例如出现过敏性休克后病情得到控制,完全恢复到休克前的病情并没有留下后遗情况时,不能认为产生了不应有的损害结果;例如术后出血经再次手术止血,没有切除新的器官组织时,没有产生出血过多引起的不良情况时,也不认为产生了不应有的损害。还有不存在医疗过错,但出现预料之外的不良结果时,也不是医疗事故,例如严格无菌操作、按常规预防使用了抗生素,术后发生感染并发症,不属于医疗过错。
2、怀疑医疗事故时,应当立即封存病历、相关药品、医疗器材,不管是纸质病历还是电子病历,都应该第一时间封存,尽早固定证据,避免医院篡改病历导致患方举证不利。
3、遇到不明原因的死亡时,或对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有异议时,应当遵从医院建议尸检,否则一般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而且尸检必须在7天的时间窗内(未冷冻条件下48小时内尸检,冷冻条件下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尸检),否则可能无法得出死因结论,浪费鉴定费,导致举证不利。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首先由患方(必须是患方启动,医院一般不会主动申请)必须通过当地卫健委医政科申请(向医院管辖级别的卫健委申请,如市级医院直接向市卫健委申请,区级医院向区卫健委申请并由其移送市卫健委),再由市级卫健委委托市医学会鉴定,一般医学会不会受理单方面申请,申请时由医患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完整的病历资料,如哪一方应当提交病历资料而不提交,医学会会在不予受理通知书上说明拒鉴原因,日后起诉将承担举证不利责任。
5、医学会受理后,将出具受理通知书,一般一个月左右会安排开听证会,听证会要求医患双方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不管是医方还是患方,都需要高度重视该陈述意见,因为病历繁多而复杂,鉴定专家往往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逐字阅读分析,简单专业的陈述词是鉴定专家了解医疗过程、有无医疗过错的关键,鉴定专家不会忽视患方陈述词中所列举的医方过错,在鉴定结论中也会针对陈述意见做出答复。所以请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撰写听证会陈述词很重要,也有必要委托专业律师参加听证会。听证会过程中鉴定专家还会对医患双方进行提问,主要是进一步还原诊疗过程的提问,鉴定专家一般不会对案件结论进行预告或发表意见。
6、鉴定专家成员的组成。鉴定专家一般都是当地给医院各专业技术、学术水平较高的医务人员组成,由双方在开听证会前从专家库抽选,抽选前可预知专家库里的成员名字、专业、工作单位,并可提出回避相应专家,但抽选后只知道参与鉴定专家的编号,专家组成员即使鉴定结果出来后也不会公布名字的。
7、市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出具后,如医患双方不服鉴定结论,在15个工作日内都有权利申请省级医学会鉴定,只需向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卫健委提出申请要求即可,卫健委会将鉴定材料移送省医学会。
8、卫健委或司法机关不是对所有的医疗事故都给予惩罚,只有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时才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极度不负责任造成的严重伤残或死亡,大部分的医疗事故最终还是民事赔偿,而且如果没有受害者的督促,很多严重的医疗事故也不会有行政处罚。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会由医学会发送到委托的卫健委,再由卫健委通知医患双方领取。医疗事故鉴定分等级和责任参与度两个结论,根据损害结果分为一到四级医疗事故,一级甲等是导致死亡的,三级戊等以上是构成伤残的,四级医疗事故是不构成伤残的。责任参与度也分四级,轻微、次要、主要、全部,对应相应的赔偿系数范围。对于双方都认可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继续下一步维权,可调解,也可直接起诉,大多数调解不成起诉,但不管哪种维权程序,都将相对简单,医方失去了拖延推诿的借口。大部分法院会直接采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进行判决。
10、注意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同时,可申请医疗期、护理期、营养期、护理依赖级别、后续治疗费等鉴定,避免只做医疗事故鉴定后需要再次鉴定上述内容,耗费时间精力,但是大多数医学会不进行上述事项的鉴定,双方只能另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便提供计算赔偿的依据。
11、对市省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不服的,可以考虑起诉到法院申请医疗损害(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因为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法院应当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进行判决。但是实践中,法院大多都不支持再进行司法鉴定,而是直接采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建议再申请到中华医学会鉴定,基本上不会成功。
医疗事故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只要发生在诊疗过程中,就一定属于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而在鉴定过程中为了确保公平,就制定了回避制度。至于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几种方式,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若还有其他相关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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