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公司受伤谁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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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临时工在公司受伤谁负责?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工没有过错,所有的责任由雇主来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临时工在公司受伤谁负责

一、临时工在公司受伤谁负责

临时雇佣通常指的是短期的用工,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朝九晚五到公司去上班的用工方式。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工没有过错,所有的责任由雇主来承担。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实践中,在劳务市场接活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法律意识淡薄,用工方提供的劳务往往具有临时性、不固定性,一般都是口头协议劳务费也是日结或事后结算,而遭受事故又具有突发性,在事故发生后难以提供用工协议、劳务费发放等受雇佣的证据,而雇主在事后又总是趋利避害、推脱责任。

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即使是短期用工、临时工,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注意保存好出工记录、工资凭条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其他书面性的材料等能够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即使事先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在交涉过程中要注意搜集录音、录像证据。劳动者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联系,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后能够互相作证。必要时还可以请求劳动部门处理。

二、临时工可以参加社保

临时工是可以参加社保的。因为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现在已经没有了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一般我们所说的“临时工”其实是指非全日制职工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短期合同工。这两种用工形式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略有不同。

1、非全日制职工

(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2、短期合同工

短期合同工就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虽然是短期劳动合同,但合同的内容也必须合理合法,不得侵害劳动者应有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也要依法为短期合同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

三、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即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是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的。

总之,不管是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是劳动者,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是有权享有的,就拿社保来说,临时工也是可以参加社保的,只不过区别在于非全日制职工可能需要自己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而其他用工形式的职工有用人单位代缴

按照规定,即使对于短期用工,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其购买社保。而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受伤。那么临时工在公司受伤谁负责?若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并且也不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责任就需要用人单位承担。要是你在工伤责任承担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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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的责任归属,一般而言,若伤害是由于用工方在劳动过程中造成的,则用工方和临时工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伤害由第三方的不当行为导致,临时工有权向第三方追究侵权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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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工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如属提供劳务一方因执行劳务任务而遭受伤害,那么雇佣公司需与其雇员按照双方所存在的各自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倘若该伤害是由于第三者实施的行为直接导致提供劳务一方受害的,则提供劳务一方可依法向相关第三者追责,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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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工人受伤谁负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建筑工人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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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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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在学校受伤,谁负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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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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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游乐园受伤谁负责(1)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游乐园作为从事游乐场所经营活动的法人,负有安全保障的注意义务,其面向大众提供游乐服务,对游乐设施的安全性、游玩秩序的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都应有较高要求。如因游乐园的过错造成损害应当在其过错的范围内向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
游玩者如系未成年人在游乐园受伤,由于监护人未完全尽到监护职责和预见义务,而造成未成年人受伤,则监护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监护人应当在其过错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游乐园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游玩者违反秩序、违反娱乐设施的操作等等而产生的损害则游乐园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仅依据公平原则给予人道主义上的赔偿即可。
因此,游乐园游玩受伤具体由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还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谁负责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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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打架,两人受伤,谁负责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1)打架斗殴后如何承担责任,首先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2)轻伤以下的,不构成犯罪可以协商解决,但是行为人依法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你的情况,正常是需要赔偿的。不构成刑事责任,也有民事侵权。(3)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4)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6)除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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