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起刑点是6万元。根据法律规定,挪用资金罪的起刑点为挪用资金六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挪用资金罪特点是什么?
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具体侵犯的只能是单位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不侵犯处分权。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所属单位的资金。资金包括以货币形态表示的人民币、外币和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股票、国库券、债券等,而不包括单位的物资设备和处于实物形态下的财产。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所谓挪用,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动用公款归个人(包括他人)使用,但准备日后归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在职务上主管、经手或者管理单位资金的方便条件,例如,单位领导人利用主管财务的职务、出纳员利用保管现金的职务,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利用因执行职务而经手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可能挪用单位资金,也不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根据被挪用资金的用途,挪用本单位资金分为三种情况:其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此种情况的挪用资金行为,是指行为人将挪用的资金用于个人一般性的开支,如买房、买车、治病、旅游观光、偿还私人债务等,而非用于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依照此种情况定罪,还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挪用资金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
(2)挪用资金超过了3个月未还。如果挪用时间不满3个月,不构成犯罪。其二,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数额较大和进行营利活动是必备要件,但没有“3个月未还”这一挪用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在使用挪用的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时,只要挪用的数额较大,即使不到3个月即全部归还的,也要定罪。挪用资金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资金的数额。这里的营利活动,是指合法的营利活动,如挪用资金从事生产、经营、存入银行获息等,但不包括非法的营利活动。“数额较大”的标准,与第一种情况相同。其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非法活动包括一般违法活动和犯罪活动,如走私、非法经营、赌博、嫖娼等。考虑到这种情况社会危害性大,法律未作数额和时间上的限制,即只要是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不论数额是否较大,挪用时间是长是短,都构成挪用资金罪。尽管法律上对此种情况未作数额的限制,但挪用数额的多少与挪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是直接联系着的。对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规定以挪用本单位资金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数额。
所谓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或者挪用人以个人名义将所挪用的资金借给其他自然人和单位使用。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刑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挪用本单位资金行为的,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是使用本单位的资金,但准备日后归还。携带挪用资金潜逃的,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永久占有单位资金的意图,不能定挪用资金罪,而应按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应该怎么处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起刑点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挪用资金必须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立案的标准,才能够对此按照犯罪情况来进行相对应的处罚的。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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