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起诉的。因为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当事人依旧拥有诉讼权,失去的只是案件的胜诉权。即使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再保护其权利,胜诉权是指在法律上没有了请求法院裁判保护该权利的权利,这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利,但从该法律关系构成上分析,当事人仍有实体权利,即有接受该权利履行的权利,该实体权利并没有丧失。丧失胜诉权后原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也就是说法律不再予以强制力保护,只能靠个人的信用以及道德来约束,但是例外的情况是如果债务人重新确认了自然债务,那么这种确认是受法律所认可的,自然债权人可基于这种新的确认重新请求法律保护。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物权请求权,是指基于物权而产生的请求权,也就是说,物权人在其物被侵害或有可能遭受侵害时,有权请求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防止侵害。物权请求权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与物权不可分离的一种独立的请求权。
物权请求权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理由在于:一方面,物权请求权是物权效力的具体体现,是包含在物权权能之中的,只要物权存在,物权请求权就应该存在。由于物权本身作为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而作为物权的一部分的物权请求权,也不应当因时效届满而消灭。
另一方面,物权请求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对物的圆满支配,它是保护物权的一种特有方法,如果物权请求权因时效届满而消灭,但是物权继续存在,将使物权成为一种空洞的权利。因而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的时间差将导致所有权名实错位的混乱现象,出现权利真空。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主要理由在于:上述三种请求都涉及绝对权的保护问题。物权请求权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例如,某人在他人的房屋旁边挖洞,影响他人房屋安全,行为人一直未将该危险消除,此时,受害人请求消除危险不能认为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此外,在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情形下,由于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诉讼时效无法确定起算点,因而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侵害物权,还是侵害人格权(参见《民法典》第995条),都可以适用停止侵害等绝对权请求权,一般都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是不动产物权。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用登记要件主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消灭都要办理登记,登记簿本身能够产生一定的公信力。只要登记记载中显示出了不动产的权属状态,第三人就应当相信登记记载的权利人是真实的权利人。交易第三人因信赖登记簿而进行交易的,相关的交易关系也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就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而言,因为不动产登记簿本身是由国家公权力机关制作的,表明了不动产的权属关系,在此情况下,单纯占有不动产本身并不能使第三人产生信赖,也不必通过时效制度来保护此种信赖。且在第三人进行不动产交易时,其也负有查询登记簿的义务。当然,并没有要求必须是已经登记的不动产,因此,对不动产物权而言,即便没有登记,也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例如,农村的房屋基本都没有进行登记,如果某个农民外出打工,其房屋被他人占有,不能认为经过3年,就不能请求返还。
二是登记的动产物权。登记的动产物权是指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登记的动产。例如,《民法典》第225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诉讼期过了还可以起诉吗的问题,一般是可以的,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