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支付结算怎么判?
1、明知他人在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依旧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可能会被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对帮信罪“明知”的理解
在认定明知时,应当根据行为人收购、出售、出租的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或者其他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的次数、张数、个数、并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人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获利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认定。
收购、出售、出租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单位支付账户,或者电信、银行、网络支付等行业从业人员利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便利,非法开办并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是“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二、帮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帮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同时满足帮信罪的主观要件、帮信罪的主体要件、帮信罪的客观要件、帮信罪的客体要件。
1、客体要件
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
客观上实施了为他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或者服务器托管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上述客观行为在实务中,常见的有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制作涉案APP,出租、出借或者托管服务器,提供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支付码收取支付相应款项以及在火币网、OK网等虚拟币交易平台以USDT等虚拟币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单位及个人。
4、主观方面
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上述客观方面的帮助行为。关于明知的认定,除了行为人直接承认其具有明知之外,可以从以下方面予以推定,但有相反证据除外:
(1)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实施有关行为的;
(2)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3)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4)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5)频繁采取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6)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7)其他足以认定行为明知的情形。
三、犯了帮信罪是不是犯罪嫌疑人都要到位才结案?
1、犯了帮信罪并不一定是犯罪嫌疑人都要到位才结案。
以下情形都有可能会结案:
(2)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
(3)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
(4)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
2、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3、刑事案件的结案标准如下:
(1)如果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尚未达到立案的条件,可以做出不予立案的结果来结案;
(2)如果是在检察院阶段,检察院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做出不起诉决定来结案;
(3)如果到了审判阶段,法院会做出判决来结案。
明知他人在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下,最好是不要再向对方提供支付结算等的帮助。否则一旦提供的帮信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帮信罪。对帮信罪支付结算怎么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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